原标题:搬运工监守自盗偷电视再获刑
刘某(男,陕西人,现年39岁)在一家物流公司做搬运工,贪念之下监守自盗,与他人偷走了仓库里的电视、电脑主机等物品。这一切,都被监控拍下。日前,海口秀英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据了解,因贩卖毒品罪,刘某曾先后两次被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