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全面推行食品生产质量风险定期报告工作

30.06.2017  17:30

  为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省局于2015年在全省乳制品、白酒以及规模以上的水产加工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生产质量风险定期报告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完成,根据试点的情况,相应修改完善了《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质量风险定期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在我省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开展食品生产质量风险定期报告工作。 

  我省各市县食药监局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生产质量风险定期报告制度,要求企业定期在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物料及成品管理、生产管理、实验室控制、标签标识等八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向属地食药监局报送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质量风险汇总情况,各市县局将结合其风险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纳入食品生产企业信息档案,实行一企一档,精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