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推“一照多址”等举措 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
原标题:三亚推一照多址等举措 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
记者从三亚市工商局获悉。《三亚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近日经三亚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11月4日发布实施。《办法》共25条,就住所“负面清单”、“住改商”和加强信用约束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据介绍,《办法》是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要求,结合三亚市场实际,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全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三亚市工商局代拟的。代拟稿报市政府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发布。
《办法》实行“住改商”登记管理,明确了只要合法合规,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可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办法》规定,企业从事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并已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可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根据三亚市旅游市场实际,形成了住宅区院内禁入的“负面清单”,规定餐饮和娱乐等10大行业禁入小区院内清单;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充分释放场地资源,降低创业成本。
同时,《办法》还对宽进后实行信用约束作了明确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行政审批机关将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等,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及“黑名单”制度的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约束的惩戒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提高违法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推动企业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