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掀起反窃电风暴 去年共查处窃电999户次

01.08.2014  22:32

  菏泽掀起反窃电风暴

  让“电耗子” 不能偷,不敢偷

  近年,菏泽城区窃电案件一直居高不下,给国家和电力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严重危害菏泽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从去年开始,菏泽市供电公司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掀起反窃电风暴,查出一批“电耗子”,处理了一些重大窃电案件,同时加大反窃电技术投入,让“电耗子”不敢偷,不能偷。

   窃电造成电压低和频繁停电

  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菏泽市用电秩序较差,用户偷电现象没有得到根本遏制。部分用户把盗窃电能作为降低成本、谋取利益的手段,窃电犯罪行为在个别时段一度十分猖獗,严重扰乱了用电市场秩序。

  窃电严重扰乱了供用电市场秩序,影响了电网安全运行和可靠供应。由于窃电造成线路和台区电压低、频繁停电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电网安全运行、企业正常生产和居民生活可靠用电。

  今年入夏以来,菏泽电网统调负荷持续攀升,最高负荷达285.9万千瓦,创历史新高。随着气温升高,生产、生活降温负荷大幅增加,窃电现象增多,窃电超负荷用电引发的低电压、线路过负荷等现象迅速增加,影响了电网安全和其他居民生活正常用电。

   偷电属于盗窃罪,最高判无期

  2012年春,菏泽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联合公安机关查处某纺织公司非法窃电获得160余万元暴利,数额特别巨大。2014年4月17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武某、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这起特大案件的宣判是菏泽供电公司持续高压态势打击偷电的一个典型案例。另外,纺织公司两名管理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各处罚金二万元。

  2014年6月4日,菏泽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联合公安机关查处和平路某饭店擅自绕越计量装置窃电,在公安人员审理过程中,饭店老板李某对窃电行为供认不讳。由于窃电金额较大,现李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菏泽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光玲表示:“偷电就属于盗窃罪,现在新标准是,个人盗窃公共财务人民币1000元以上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判10年以上,最高是无期。”

   2013年共查处窃电999户次

  2013年3月份,菏泽供电公司部署开展中低压综合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中低压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从县公司抽调55人,组成近90人的反窃电队伍,在城区集中开展中低压综合整治工作。公司成立反窃电监控办公室,实行黑名单管理,对有窃电史、计量异常、表丢失、表黑屏等客户列入“黑名单”,对被列入“黑名单”的客户实施重点监控。

  2013年7月份,省公安厅、省供电公司联合部署在全省开展反窃电专项行动。根据省公安厅、省供电公司的统一部署,菏泽市供电公司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结合前期开展的中低压综合整治工作,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反窃电专项行动。

  活动中,经信、公安与供电公司政企协调、警企联动,联合检查170余次。查处治安案件数28起,违反治安管理人数23人;破获刑事案件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菏泽供电公司在省公安厅、省电力公司反窃电专项行动总结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到2013年年底,菏泽城区共普查10kV线路80条,其中专变客户1245户,台区公变737台,低压客户80229户。消除安全隐患32处,改造破损计量箱2701套,专变计量改造41户。2013年共查处窃电999户次,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817.53万元,城区10千伏及以下综合线损同比年初下降了10个百分点。

   警企联合“百日攻坚”

  通过2013年对窃电分子的集中打击,城区窃电现象有所收敛,反窃电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城区窃电形势并没有根本好转。为打击窃电,维护正常用电秩序。2014年,菏泽市政府专门成立全市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工作领导小组,菏泽市供电公司与市公安局组建电力公安办公室。

  同时,成立反窃电监控办公室,下设多个小分队,每个小分队都配置专用车辆及先进的监测、通信、取证设备,分区分片进行突袭检查,发现窃电嫌疑当场处理。对窃电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犯罪分子,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自5月份起,联合组织开展反窃电“百日攻坚”专项行动。5月15号,联合召开启动会。成立反窃电“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反窃电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县供电公司抽调64名人员,成立1个高压组和11个低压组,开展现场检查。进一步返回反窃电监控办公室作用,增加监控户数,延长监控时间,提高监控实效。

  反窃电百日攻坚行动以来,牡丹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分别指派2名公安干警常驻供电公司,跟随普查组进行现场检查,为各普查组提供司法支持和帮助。同时,辖区各派出所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对我公司移交的窃电案件,全力进行侦办。

  截止到目前(7月29日),共普查高低压客户5.46万户,查处违约用电、窃电1114户,处理647户,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320.18万元,公安机关拘留19人。

   让“电耗子”不能偷、不敢偷

  加大与公安部门联动的同时,供电公司不断加大反窃电的资金和技术投入,通过反窃电技术让“电耗子”不能偷、不敢偷。不断完善“户外化、封闭化、透视化、智能化”的计量改造。例如研究开发反窃电图像监控系统,只要窃电嫌疑人打开计量表,系统就会自动启动终端照相功能,将其照片拍下上传到网站。

  此外,菏泽供电公司在重点嫌疑户的计量装置上,安装了GPRS电能表运行数据检测单元,这种先进的设备不仅能对用户的用电数据进行实时抄录,而且还能对其远方检测和监视,只要用户私自触动用电计量装置,监测人员就能及时发现。

  仅2013年,菏泽市供电公司就对高损线路、台区进行了集中治理,全年共开展了723次反窃电检查活动,制订了严密的“袭检”方案,对“黑名单”等重点用户进行了多次突袭检查,一批狡猾的“电耗子”,在强大的声势下原形毕露。

  下一步,供电公司还将持续加大现场普查工作力度和频度。多层次、多方式开展普查工作,克服天气炎热、容易疲劳等困难,消除松懈思想,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使夜查、凌晨查、节假日查等常态化。针对窃电特点,定期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商场、物业小区等的专项检查,提高普查的针对性。

  同时加大与辖区派出所的结合,对窃电性质恶劣、多次反复窃电、窃电查出后拒不接受处理的窃电户,及时向公安部门进行移交,及时协助公安部门收集有关证据,争取能够依法审判几件典型案件,让窃电分子接受法律的制裁。

  菏泽供电公司还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反窃电工作,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5322110,公布了奖励政策,对发现盗窃、破坏电力设备和严重危及电网安全的行为,及时向公安和供电部门报告并提供线索者,经核实准确后给予奖励。(本报记者 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