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抢手机 海口男子换来3年牢狱

23.01.2015  13:42

      贪图抢劫来钱快,“90后”男子中午到小区附近持刀抢劫。最终,他将自己送进了牢房。近日,海口琼山区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4年8月8日14时许,被告人王某(男,现年21岁,海口市人)在海口大英山路某小区附近持一把折叠刀对符某进行威胁,当场抢走符某一部小米手机。得手后,王某将抢到的手机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典当给海口市某当铺。案发后,公安民警从当铺工作人员处扣押到被抢的手机。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手机价值人民币1195元。案发后,被抢手机已还给被害人符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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