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小学8月1日开始招生登记,严禁提前面试、协议招生等行为

28.07.2020  21:47

    为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7月28日,三亚市教育局发布《三亚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全市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从8月1日-8月10日同步开始招生登记工作,并提供便利化的招生登记服务。严禁学校采用提前面试、协议招生、提供学业成绩、证书证明等为依据的提前招生。

      《方案》指出,新迁入的本市户籍儿童迁入学校所服务区域内的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8月1日,在此时间后迁入的,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方式统筹安排。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承担起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科学规划区域教育资源,全面做好义务教育学位保障,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妥善做好本辖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细则,并纳入本辖区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及时公布学位注册登记事宜,最大限度提供便利条件方便学位注册登记,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少年儿童及时发放入学通知。在此基础上,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不足龄儿童进入小学就读。学生入学后,学校要及时为学生建立学籍,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不得出现重复招生录取学生现象。学籍建立学校要与实际就读学校一致,对重复招生超过一个月的,教育局有权进行统一处理。

      针对特殊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根据《海南省军人子女入学优待办法》要求,驻三亚市现役军人适龄子女原则上到榆林八一中学和八一小学就读;援鄂医疗队队员及本市隔离病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照顾援鄂医疗队队员和隔离病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优先就学”的要求,为统筹解决援鄂医疗队和三亚市抗疫隔离病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由三亚市卫健委审核入学需求名单统一报市教育局,三亚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予以保障;对海南省全职引进的大师级和杰出人才(“天涯英才卡”A、B卡持有人)的直系亲属(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在三亚市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解决;其他类人才引进落户三亚的人才子女均按户籍地免试就近入学,按户籍地直接到片区学校登记;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自贸港建设急需人才子女等特殊类人员子女入学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原则优先予以保障。

      《方案》明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事件,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调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