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27.01.2015  10:00

我省首次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今年起重点抽查核实: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

  本报海口1月26日讯 (记者张谯星 通讯员陈晓琼)记者今天从省委组织部获悉,去年以来,根据中央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省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截至目前,我省共抽查核实省管干部68人,其中随机抽查42人,重点抽查26人,抽查其他县处级领导干部411人。首次随机抽查结束后,省委组织部对抽查结果与个人报告不一致的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作出说明,根据说明情况,对其中12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限期补报,其中5人的相关情况还送交纪检部门掌握,一些省直单位也对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干部采取了调离岗位等措施,在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动。

  据了解,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中央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抽查核实重点,是对领导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包括随机抽查核实和重点抽查核实两种方式。随机抽查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按一定比例进行。重点抽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主要是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巡视工作中需要核实的对象,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对象等进行重点抽查。

  为确保全省抽查核实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省委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抽查核实工作方案并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多次研究,牵头建立了由14个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各地级市党委也都建立了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信息查询机制,为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根据中央要求,从2015年1月起,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都要对其个人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并根据说明情况由干部监督部门提出是否影响任用的意见;对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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