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海南打造成创业天堂
把海南打造成创业天堂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十八条措施》解读
创业非禁即入,创业允许失误,新办企业推行“一照一码”……《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八条》)出台并实施,标志着海南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此举是海南落实国务院关于万众创新、大众创业部署的具体行动,目标是把海南打造成创业天堂,对促进我省小微企业发展、做大市场主体总量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为什么要出台《十八条》?《十八条》有哪些改革新突破?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关心的有关问题,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楷进行了深度解读。
确保小微企业 年均增长不低于33%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在改革中“呱呱坠地”新生者扶持,让它们在竞争中搏击壮大,可形成示范效应,从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社会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近两年来,海南率先启动商事制度改革,使新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出现井喷式增长,企业净增46299户,个体户净增92230户,极大的激发“草根”创业热情。
统计数据显示,我省小微企业、个体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全省GDP48%,吸纳就业占企业就业总数92%,小微企业已经成为经济新常态下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的重要力量。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海南市场主体增加幅度,最低月份是17%,最高月份达到78%,月均增幅达到33%,高于全国平均增幅。
市场主体虽然增幅较快,但是,由于海南经济总量小,绝对量增加依然有限。建设国际旅游岛,特别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必须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入手,做大市场主体总量,作为承担企业登记管理与市场监管的工商人,要有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大局自觉,扛起做大市场主体总量任务,针对海南小微企业融资难、创业成本高等实际困难,出台了《十八条》,就是要把海南打造成创业天堂,确保小微企业年均增长不低于33%。
《十八条》多项改革突破
怎样才能确保小微企业年均增长不低于33%?以改革促发展。《十八条》推出多项走在全国前列的改革举措,主要在三个方面取得突破:
进一步放权
如第一条提出“非禁即入”,推行“一证一码”。只要不妨碍国家安全,不危害公共安全,与国家大法没有冲突,不需要审批,市场主体都可以进入,并且统一国民待遇,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此举大幅拓宽小微企业创业范围,把“法无禁止皆可为”落到实处,同时,有望引进国际投资者加入海南小微企业创业大军。推行“一证一码”是商事制度改革攻坚战。长期以来,政府各部门优化服务市场主体的改革路径都是纵向的,各部门做各部门的,没有形成合力,不能取得根本性突破。推行“三证合一”是政府优化服务市场主体的横向改革,这是一个根本性突破。以前办企业登记,需要到质监部门、税务部门、工商部门分别办理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三个证,费时费力;现在办企业登记,只需到一个窗口,办一张载有组织代码、税务登记号和工商注册号的营业执照就行了,政府为企业服务的方式、内容和品质都发生很大改变,年底前将实现“一照一码”,标志着商事制度改革根本性突破,将大大便利市场主体,基本上与国际接轨。
第二条放宽小微企业名称核准条件,提出除法律法规禁止或者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之外的名称,均允许使用。体现出市场主体的发展自主权,体现出政府对市场主体权利充分尊重,将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创业积极性。第四条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对小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设在集中办公区楼宇内的,实行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实行电商小微企业集群注册,为集群小微企业提供网上登记服务。此项改革大大节约创业成本和市场主体启动资金,创业者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事还没干就花掉很多钱。
全方位扶持
细读《十八条》,人们会发现有很多像“支持”、“鼓励”、“帮助”、“助推”、“促进”、“建立”这类充满正能量的词,如:支持自然人以劳务出资的方式投资入股,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帮助有条件的公司加快股改步伐,鼓励设立商务秘书公司,助推小微企业在四板、新三板、创业板市场上市交易,助推小微企业申报著名商标,建立全省小微企业商标数据库……《十八条》是海南工商全方位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宣言,更是海南工商打造海南创业天堂的行动指南。每一条都具有可操作性,每一项改革对创业者都有实质性作用。
融资难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瓶颈,为破解这个难题,《十八条》第三条提出:放宽非货币财产出资范围,支持小微企业投资者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碳排放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支持自然人以劳务出资的方式投资入股。
商事制度改革以前,注册资本要货币出资,而且是实缴,创业者需要拿出资信证明;商事制度改革后,注册资本门槛降低,改为认缴,而且各种权证如知识产权证、土地使用权等都可以作价入股;《十八条》首次提出支持自然人以劳务出资的方式投资入股,这是一个突破,一个大学生或者一个普通的打工者,只要他身体健康,只要他愿意劳动,没有钱也可以投资入股,也可以成为企业的股东,进一步降低了投资创业的门槛,为草根创业开辟了一条新通道,健康的身体是最大的资本在这里成为现实。
人性化监管
提到“市场监管”一词,人们脑海中立即想到“罚款、吊销执照”等严厉的词。然而,为助推小微企业发展,海南工商在《十八条》中创新小微企业监管执法新理念,首次提出“宽容失误”,要求对小微企业采取建议、辅导、示范、提示、告诫、公示以及其他非强制性行政管理方式实施行政指导,规范小微企业经营行为,并利用科技、金融、互联网等资源提升小微企业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法定职责必须为。市场监管,工商当然要严格执法。商事制度改革后,海南工商已经改变过去那种运动式、简单化的执法,从重行政处罚转向重信用约束,监管比以前更严格更科学,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使市场主体“一处受罚 处处受限”,从而不敢违法。
助推小微企业发展,为什么要宽容失误呢?这与严格执法是两个概念。现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涉及市场主体的非常多,而初次创业者不可能全部了解,创业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信息不对称等,难免会有一些失误甚至违规,只要不是故意的,只要没有严重后果的,作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帮助小微企业发展的角度,允许失败,宽容失误,通过指出错误、给出建议、信息公示等非强制性措施,给小微企业足够的成长时间,不能一罚了之,更不能一关了之。作为政府监管机构,工商部门要扛起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的担当,对各种新业态,特别是对大学生创业,对低收入群体创业,要给予创业关怀和创业支持,要精心呵护培育。
宽容失误,《十八条》首次提出实行小微企业简易注销机制。
投资创业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需要慎而又慎。因为企业一旦注册成立,如果某个环节出错,注销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按照规定,先要到国税部门、地税部门填写注销税务登记证,再到银行填写注销账户,还要到工商注销备案,最后要登报公示,全部办完注销手续至少要两个月时间。
根据《十八条》的规定,小微企业注册后,一直未开业的;无债权债务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资产权属清晰且合伙人对债权债务分割无异议的合伙企业,均可适用简易程序快速注销登记。针对小微企业推行简易程序注销,将消除人们创业的后顾之忧,鼓励投资者大胆创业。
对小微企业的市场监管提倡宽容,并不等于纵容。《十八条》提出, 实行绿色准入,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坚决关停注销,依法予以查处。将“小微企业整治”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营造绿色健康的小微企业发展的生态环境。对各市县工商部门,不仅要考核33%的增长幅度,也要考核对污染企业关停的力度。
工商作风大转变
《十八条》的起草与发布,严与实,贯穿始终,标志着海南工商作风大转变,将推动海南工商作风走向严与实,是海南工商开展学习贯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精神的第一个成果。
《十八条》起草,省工商局党组多次开会专题研究,推敲每一句话,斟酌每一个数字,努力做到内容有创新有突破,文字通俗易懂好宣传,操作落实便利化。这样严格认真起草一份文件,在海南工商史上是第一次。
做大市场主体总量,是海南工商人的份内职责。《十八条》不仅提出海南小微企业年均增幅要达到33%,而且提出三个75%的指标:小微企业的存活率不低于75%,小微企业的活跃度不低于75%,小微企业年报率不低于75%。工商不仅要助产孵化小微企业,而且有责任培育发展小微企业。这是海南工商人自我加压。
四个数字看起来简单,但落实起来不容易。本着严与实的精神,《十八条》进一步提出,跟进抽查开业率,实行小微企业实地回访制度,上门帮助小微企业排忧解难;以大数据跟踪调查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全面实行小微企业网上年报制度;加强小微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促进“互联网+小微企业”的发展;建立全省小微企业商标数据库;积极助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等一系列制度与措施,确保小微企业不仅生得下来,而且活得很好。
三个不低于75%,一个33%,这4个数字落到实处,海南工商人必须自我加压,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三严三实”精神。以后,海南工商系统考核一个局长、评价一个单位,将拿这把尺子来卡,四个数字没有落到实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不过关。
《十八条》的出台与实施,吹响海南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号角,是海南工商人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的军令状,将积极动员海南小微企业融入到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洪流中,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点评
主动作为 自我加压 勇于担当
在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背景下,在全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际,海南工商在全国率先推出专门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的《十八条》改革举措,体现了海南工商人的高度政治自觉和“马上就办”的行动能力。
在完成商事制度改革国家规定动作基础上,海南工商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主动作为,针对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创业成本高等现实困难,迅速行动,又推出《十八条》,助推小微企业发展,使海南商事制度改革再次走在全国前列。小微企业发展主体责任不在工商而在地方政府,但是,海南省工商局党组认为,建设国际旅游岛,作为承担企业登记监管的政府职能部门,工商要有加快发展的紧迫感,要主动扛起做大市场主体总量的责任,这是工商人的光荣使命。
《十八条》推出的改革举措,每项都针对具体问题,每项都可操作落地,每项都将带来改革红利,可谓是实实在在的改革。更难能可贵的是,与普通的改革政策不同,《十八条》还提出具体的改革考核目标,不仅提出海南小微企业年均增幅要达到33%,而且提出三个75%的指标。这意味着,改革不仅要有政策见行动,更要有目标见成效。这是海南工商人主动给自己加压。
《十八条》起草过程中,全省工商系统层层发动、群策群力,先后修改23稿,多次上省工商局党组会讨论研究,推敲每一句话,斟酌每一个数字。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改革政策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做到内容有创新有突破,确保考核目标切实可行。这与其说是一种新做法,不如说是一种新作风。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在践行、重在落实。海南工商通过《十八条》,将“严”的精神和“实”的要求转变为具体的改革发展举措,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心,增强推动改革发展的自觉性,使改进作风的过程成为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充分体现了谋事要实的工作新作风。
海南工商将以实施《十八条》为契机,保持力度、保持韧劲,扎实有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工商系统作风大转变,开创海南工商改革发展工作新局面,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贡献新力量。
名词解释
资本市场
我国的资本市场分为四个板:主板和中小板是一板;创业板是二板;全国性场外市场是三板,俗称“新三板”;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属于四板。
主板市场
主板市场也称为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
中小板
中小板块即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大约1亿以下的创业板块,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是指专门协助高成长的新兴创新公司特别是高科技公司筹资并进行资本运作的市场,有的也称为二板市场、另类股票市场、增长型股票市场等。最大特点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新三板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等,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
四板市场
“四板市场”就是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性场外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金融资源聚集的综合性平台。
(《十八条》涉及上述名词)
(本版文字/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