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一批中小学美育示范学校创建、复审名单
省教育厅日前组织专家对创建及复审的“海南省中小学美育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示范校”)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对26所申报创建第三批“示范校”的中小学校及入选2019年第二批的20所“示范校”进行评估验收。最终,20所学校成功创建2022年海南省第三批中小学美育示范学校,18所海南省第二批中小学美育示范学校通过复审。
据了解,2022年海南省第三批中小学美育示范学校创建通过名单为:海口市美苑小学、海口市龙峰实验小学、海口市长流中学、三亚市第二小学、三亚市第九小学、白马井实验小学、那大实验小学、文昌市联东中学、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海南海淀外国语实验学校、嘉积镇第一小学、五指山市红星学校、五指山市第一小学、东方市第一小学、定安县第一小学、定安县定安中学、南吕中心小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乐东黎族自治县实验小学、海南陵水思源实验学校。
2019年海南省第二批中小学美育示范学校复审通过名单为:海南省农垦中学、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海口市港湾小学、海口市英才小学、三亚市第七小学、三亚市实验小学、三亚市育才初级中学、洋浦实验小学、文昌市华侨中学、琼海市第一小学、琼海市海桂中学、琼海市嘉积第二中学、东方市八所中学、屯昌县屯昌中学、屯昌县向阳中心小学、澄迈县澄迈中学、乐东县思源实验高级中学、琼中县民族思源实验学校。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在学校美育的教育教学,师资配备、场地建设、比赛活动、经费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发挥好“示范校”的示范辐射作用,认真梳理本地区本校美育教育工作发展的思路,建立本地区美育示范学校创建长效机制,提高本地区学校美育教育工作整体水平。
据了解,省教育厅将对“示范校”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信息和评估检查制度,适时督导“示范校”工作,每3年度对“示范校”进行一次复核评估验收,评估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命名并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