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崖州区通报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2016年以来,三亚市崖州区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了形成持续震慑,12月24日,三亚市崖州区纪委对今年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案例一:抱古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勇师私分扶贫物资和违规发放补助
2011年初,三亚市扶贫办安排给抱古村委会6000只扶贫鹅苗,时任抱古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李勇师召开两委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将其中的3000只鹅苗分给两委成员、联防队员及部分村民代表,剩余的3000只鹅苗由李勇师私自处置,李勇师将其中的1000只扶贫鹅苗私自发给抱古村村民吉某某等三人,其余的2000只扶贫鹅苗李勇师无法说明具体去向。李勇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抱古村两委成员私分的扶贫鹅苗已按原价全部追缴。
案例二:抱古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唐开珍私分扶贫物资
唐开珍在担任抱古村总支部副书记期间,参与讨论时任抱古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某主持召开的抱古村两委成员会议,同意将市扶贫办安排给抱古村委会的6000只鹅苗私分,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明知自己并非贫困户的情况下,领取了300只扶贫鹅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6年8月,唐开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所领取的扶贫鹅苗已按原价追缴。
案例三:三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韦龙发非法占有扶贫物资问题
2010年10月,市扶贫办给三更村委会安排1300头扶贫猪苗,时任三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韦龙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委托文书韦某某代其领取19头猪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6年12月,韦龙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所领取的扶贫猪苗已按原价追缴。
案例四:三更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文书韦日关非法占有扶贫物资
2010年10月,三亚市扶贫办给三更村委会安排1300头扶贫猪苗,时任三更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文书韦日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三更村委会发放扶贫猪苗过程中将自己列入贫困户,并领取18头扶贫猪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6年12月,韦日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所领取的扶贫猪苗已按原价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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