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报6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腐败问题

17.12.2016  07:03

   海口网12月16日消息 (记者湘竹 通讯员王云景 姚嘉)今年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释放强烈信号,形成持续震慑,海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扶贫款物每分每厘都必须用于贫困群众,但在少数党员干部那里却成了“唐僧肉”,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纪。这些涉案的党员干部,贪婪无度、利欲熏心,对中央、省委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视若无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对这些“蚁贪蝇害”,必须严肃查处、决不放过,使其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把正风肃纪贯穿于脱贫攻坚战始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挺纪在前、精准监督、多管齐下、持续发力,及时发现问题,对那些胆敢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的党员干部必须坚决查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6起典型案例

  一、澄迈县瑞溪镇南尖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益利等人利用职务之便虚假申报贫困户问题

  2014年5月,时任南尖村党支部委员苏文宏明知自己不符合贫困户标准,仍将自己列入贫困户初选名单上报给南尖村委会;陈益利明知苏文宏不符合贫困户标准,仍主持召开南尖村“两委”干部会议讨论通过了包括苏文宏在内的贫困户初选名单并上报镇政府;2015年12月,南尖村党支部委员苏文皆在协助政府进村入户调查工作过程中,故意带调查组到苏文宏的旧房屋进行调查,隐瞒苏文宏居住平顶房和真实收入情况,导致苏文宏被确定为贫困户。2016年11月,陈益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苏文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苏文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苏文宏贫困户名额已被取消。

  二、屯昌县屯城镇海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戴恩钦违规为其亲属办理贫困户问题

  2014年5月,戴恩钦在办理村贫困户申请时,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不符合条件的二儿媳王某燕及孙子戴某学办理了贫困户申请,并在村党支部开会讨论贫困户名单时获得通过。2016年6月,海新村党支部委员谢镇群在知晓王某燕和戴某学不符合办理贫困户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却隐瞒不报。2016年11月,戴恩钦、谢镇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目前正办理取消王某燕家庭贫困户名额的手续。

  三、琼中县中平镇黎明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王业军在发放扶贫物资中刁难群众问题

  2016年9月7日,中平镇政府发放扶贫物资肥料,王业军代替村民李某清等5户贫困户去领取,每户6包,共30包。当天下午,贫困户李某清找王业军领取肥料,王业军只给李某清发放了3包肥料,没有按要求足额发放。后李某清将此事反映到镇纪委,镇纪委介入调查,王业军将其余3包肥料给李某清。2016年11月,王业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屯昌县南吕镇大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法石等人截留扶贫蜜蜂种苗问题

  2016年7月,大路村委会向该村的21户贫困户发放扶贫蜜蜂种苗138箱。该村委会副主任程范才提议领取到扶贫蜜蜂种苗的贫困户拿出一部分来发放给部分村委会干部和村民小组组长,在场的吴法石等3名村“两委”干部均表示同意。有7户贫困户按要求从领取的蜜蜂种苗中共拿出27箱,发放给村委会干部及村民小组组长等13人,其中吴法石、村委会委员王妹和村委会委员、第四村民小组组长吴法全各领取2箱,用于自家养殖。2016年11月,吴法石、程范才、王妹、吴法全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7箱扶贫蜜蜂种苗已全部追缴并返还给7户贫困户。

  五、文昌市蓬莱镇蓬莱村委会原委员孙安海截留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危房改造补贴款问题

  2015年底,孙安海利用协助镇政府联系包工头承建该村委会9户五保户、低保户的危房改造工程的机会,截留4.585万元危房改造补贴款占为己有。2016年11月,孙安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正在追缴违纪款。

  六、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区南滩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陈彩坤骗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问题

  2010年10月至2015年9月间,陈彩坤以其已故公公黄某全的名义,通过伪造生存认证等手段,骗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共计6450元。2016年10月,陈彩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所骗取的养老保险金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