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开展革命老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01.09.2015  11:36

省扶贫办开展革命老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海南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掌握全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建设情况,确保老区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近期,省扶贫办革命老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派出3个评价工作组,深入全省革命老区村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走访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2014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总体上,各市县按照客观、公平、公开、规范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老区建设的方针政策,重点解决了老区村庄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保证了项目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

针对少数市县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后续管护不到位等问题,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一要按照政府审批的项目计划,抓紧组织实施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务必在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所有项目。二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海南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操作程序。三是老区建设项目要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档案资料齐全,并建档管理。四要制定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后续管护制度,加强项目后续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