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95所知名高校 海南农村学子有“小灶”
原标题:进知名高校农村学子有“小灶”
可报考全国95所高校的农村学生单招计划
记者今天(4月15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学子可以报考95所高校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95所高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72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23所其他自主招生院校。
据了解,我省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符合我省高考的报考条件外,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必须在我省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连续满3年(201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户籍性质为农业,本人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在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的高中实际就读满3年并毕业。
我省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包括:陵水、五指山、保亭、琼中、东方、乐东、白沙、昌江、临高等市县以及儋州市的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琼海市的会山镇,万宁市礼纪镇的原新梅乡、长丰镇的原牛漏镇以及南桥镇、三更罗镇和北大镇(含禄马乡),屯昌县的南坤镇。
省考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于4月15日至5月5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6月3日前,有关高校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考核录取工作管理参照高校自主招生办法执行,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的规定。高校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农村单招计划招生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在与我省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同时进行;实行单独投档录取,与高校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结果在有关高校和省考试局网站公示。
省考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省考试局、各有关市县教育(教科)局,将按照“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工作机制,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加强考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性质及考生学籍、就读情况的审查,确保考生信息准确、资格审查结果无误。健全考生资格的公示制度,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在省考试局站、市县招生办、普通高中公示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学校以及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和性质等信息),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的公平公正。
这位负责人强调,对于通过伪造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坚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取的协调招生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注册的取消其学籍。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或参与造假的各级招生机构、中学和有关单位的人员,由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