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总工会荣获“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20.11.2014  19:10

昌江黎族自治县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纪实
——昌江黎族自治县总工会荣获“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2014年11月19日,昌江黎族自治县总工会正式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昌江县总工会2012年8月挂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来首次获得该项荣誉称号。

      去年9月,全国总工会为了充分发挥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各地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做好职工法律维权服务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稳定与社会和谐,开展了此项评选表彰工作。经逐级推荐、全国总工会统一组织检查验收,最后确定了表彰名单。此次我省共有3家工会获此殊荣,昌江县总工会名列其中。

      昌江县总工会2012年成立工作站以来,在海南省总工会和昌江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与支持下,昌江县总工会结合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的特点和县情实际,不断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在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这篇大文章上狠下功夫,始终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会维权观,围绕五个关系,以协调劳动关系、调处劳动争议为重点,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职工、农民工为主要服务对象,积极推进  “一个平台、三级网络”建设,落实六项措施,扎实开展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

      为了确保工作站运转有效、服务到位,昌江县总工会逐步建立完善从接待受理到信息反馈等一系列配套制度;配足专职法援干部,聘请擅长劳资纠纷方面的专业律师做法律顾问;将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工会预算,严格按照《海南省工会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落实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各项经费,建立维权工作专项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用好用足职工维权服务工作经费,真正把每一分钱用到为职工维权工作上。

      2012年至今,昌江县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共筹资30000元,先后为昌江欣达实业有限公司职工蔡文花、乌烈镇峨沟开发区农民工王其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梁建荣等多名困难职工提供无偿法律维权服务,通过仲裁、诉讼等理性合法途径为我们的职工、农民工追讨回161万元补偿金,把劳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

      昌江县总工会法援干部始终坚持“有求必应、应援尽援”  的工作原则,不推诿任何一名来访者,对来访求助的案件真正做到件件有回音。2014年1月8日,临近年关,一名在昌江县核电站打工的陕西李姓农民工找到我们工会,称他和另外两位工友3个月的工资被回老家过年的班组长领走了,希望昌江县总工会帮他和工友追讨回来。要说像他这样的情况昌江县总工会完全可以不予受理:一、核电厂工会属于省总直管,昌江县总工会没有管辖权;二、金额比较小,达不到司法机关立案标准;三、这起工资纠纷是个人之间的纠纷,非劳资双方欠薪问题,不属于工会法律援助帮扶范围。可昌江县总工会法援干部、在“7·18”威马逊台风中殉职的法律保障部郭起森部长不但热情接待了这位异乡来的农民工兄弟,耐心听他讲述讨薪的种种遭遇,更为了让这位农民工兄弟少跑冤枉路,能安心回家过年,积极联系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向省总提出建设性意见——跨省联动讨薪:由昌江县总工会将这名李姓农民工的申请材料寄给海南省总工会,由海南省总工会出面与陕西省总工会联系,请离职领班所在市县工会前往领班家中具体跟进落实,成功将这名陕西农民工的工资追讨了回来。因着昌江县总工会法援干部特别是已殉职的郭起森部长责任心重、工作扎实有见地,昌江县工会为海南省工会系统提供了多个经典维权服务范本。

      为了避免出现工会维权服务唱“独角戏”、力不从心的局面,昌江县总工会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主动争取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积极借助社会调解资源,不断加强与法院、司法、信访、安监、劳动监察五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工会调解相结合,把工会劳调工作主动融入当地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中,逐步形成政法、信访、司法、劳动行政和工会组织相互配合、合力调处的新型调处机制。近两年来,昌江县总工会与劳动监察等五个部门联席合作,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机制,先后参与了昌江核电、昌化镇昌城村环保砖厂、海南铁矿、华编塑料厂、海钢制冰厂等多起重大、疑难的职工工伤维权事故调查,追讨赔偿193万元。昌江县总工会还与县劳动监察部门、县人民法院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即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做到及时审查,使农民工因拿不到工资、工伤等侵权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

      为了实现维权工作与职工群众零距离,昌江县总工会积极融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逐步向乡镇、社区(居委会)、企业延伸援助服务,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在全县8个乡镇、4个社区(居委会)和63家企业建立调解组织(依托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近就地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政策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协调劳动关系等法律援助,及时介入职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等案件,逐步形成了“企业调委会预警预报,乡镇、社区(居委会)援助点先行协调,县总工会援助站予以指导和疑难案件参与调解”的三级维权网络。2013年3月25日,十月田养猪厂一名农民工猝死在一线工地,其所在的劳务公司和用工单位相互推诿扯皮,不愿承担赔偿责任。昌江县总工会指导基层工会十月田镇工会、十月田养猪厂工会联手为该农民工家属提供法律援助与维权服务,并会同县劳动局、信访局等单位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为该农民争取到50万元的补偿金,维护了该农民工的劳动尊严,在广大农民工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让农民工切实感受到来自工会的温暖。(文/图    司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