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犯罪频发 受害者女性居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关于微信犯罪的一项调研显示,2012年至2013年,广州、佛山、珠海、梅州、韶关五地法院受理利用微信进行犯罪的案件达85件,涉及罪名主要有强奸、抢劫、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受害者以女性居多。
在这些女性中,大、中学生是犯罪分子的重点关注对象。她们由于涉世未深,喜爱交友,对微信的交际功能有依赖,容易轻信他人,在与网友见面前,往往不能预见潜在危机而“单刀赴会”,从而被强奸、敲诈勒索或非法拘禁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据统计,2012、2013两年间,珠海法院受理的4宗强奸案中,犯罪分子均是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结识被害人。
寂寞的中年女性是受害的另一大主体。她们大多由于家庭、婚姻、心理等原因通过微信与陌生人聊天,以满足内心空虚,在建立起对对方的信任后,往往成为受害者。
但受害者中也不乏男性,这些人主要为爱情所困。当女性犯罪人与受害者通过微信结识后,往往以恋爱为名骗取对方信任,然后以家人生病需要用钱或做生意欠款为由向被害人借款,得手后即销声匿迹。
性是微信犯罪的一个主题。卖淫女在微信上发布大量照片,通过微信“摇一摇”和查找“附近的人”等功能,搜索用户并添加“好友”,通过微信招嫖,在聊天中谈妥价格、时间、地点,实施卖淫嫖娼活动。其中不乏借机侵财的案例。
“注册门槛低是微信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广东高院调研人员称。微信可通过QQ账号和手机号码注册,而犯罪分子可通过多个QQ账号和手机号码同时注册多个微信账号,使用化名实施犯罪,从而对公安机关快速破案造成一定难度。
隐私保护不力是造成微信犯罪的另一重要原因。微信软件隐私设置中,默认“允许陌生人查看十张照片”,若用户未将此默认选项关闭,犯罪分子通过“摇一摇”和查找“附近的人”等功能,即可看到附近几百米甚至1000米范围内的微信用户,浏览个人信息,筛选作案目标,发出聊天信息进行搭讪。由于距离近,见面易,犯罪分子取得受害人信任后往往约其外出,从而实施犯罪。
对此,调研报告建议,微信运营商亦要在软件中增加一些警示语,比如“请设置陌生人浏览权限”、“不要轻信陌生人”、“请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等内容。
“微信应该进行实名认证,对已注册的用户要限期完成实名认证。微信用户黑名单制度也有利于对风险的控制。”广东高院调研人员称,“微信用户也要有保留完整聊天内容的习惯,受害时这些记录就是电子证据。”(马远斌)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