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检察院坚持“四个强化”扎实推进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
今年以来,澄迈县检察院注重加强涉案财物管理规范、透明建设工作,突出治理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行为,切实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强化学习教育,树立规范用权意识。为适应涉案财物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该院案件管理部门联合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技装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召开专题学习会,专门学习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及高检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财物管理规定》,在充分学习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如何进一步规范该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通过学习研讨,大家一致认为,涉案财物管理应坚持办案与保管相分离的原则,办案部门在案件审结后将扣押物品交由案件管理部门保管,案件管理部门切实承担起全程监督、日常管理、提出纠正意见等职责,纪检监察科强化重点环节监督,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中不规范、不及时甚至违规、违法等问题发生。
强化日常管理,规范涉案财物保管工作。为确保涉案财物安全管理,该院设置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建立专人专柜保管制度,专人负责涉案财物受理审查、信息登记、出库清点、日常保管维护等工作,建立涉案财物出入管理台账,每月底梳理一次台账,确保台账清楚明白,准确无误。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涉案财物的处理等情况按月统计,按季度分析,做到全盘把握,心中有数。
强化沟通协作,严格把控涉案财物移送关。为提升涉案款项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水平,该院积极同县财政局协商交流,决定由县财政局开设赃款专门账户,办案部门直接将涉案款项存入澄迈县财政局开设的专门账户,存入后将存款凭证送至案管部门登记。案件审结时,办案部门制作随案移送清单,由技装科通知财政部门将涉案款项移送至法院账户。对于符合出库条件的涉案财物,按规定办理出库手续,承办人制作《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及《随案移送赃证款物品清单》,管理人员登记出库去向,相关出库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予以出库。
强化专项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常态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绷紧规范处理涉案财物的这根弦,保证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始终在正确规范的方向上运行。(通讯员 陈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