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人大监督 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31.07.2015  12:14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将监督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总结提升人大监督工作,着力促进政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坚持党的领导 围绕省委部署开展监督

人大监督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省人大常委会在确定监督议题时,坚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围绕省委的部署开展监督工作。随着近年来我省机动车数辆的快速增长,道路交通安全成为社会各界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2013年底,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1年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省委关于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在去年和今年的监督工作安排中,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运用执法检查、报告工作、专题询问三种监督形式,打出一套环环相扣、步步为营的“组合拳”。2014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 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今年7月底召开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又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

坚持依法行使职权 多措并举做实监督工作

人大监督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都非常强的活动,宪法及监督法对人大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权限划分和运作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必须在宪法和监督法的范围内进行,确保人大监督的法定性和权威性。为了增强监督实效,要扎实做好人大监督各个程序、环节的工作。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中,我们在监督法已经明确的方式、步骤的基础上, 努力 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是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前期调研。在公安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同志的引导下,深入市县现场听取情况介绍,摸清重点市县、主要路段、事故多发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开展执法检查做好准备。二是根据调研情况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梳理汇总前期调研工作,找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规划、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中心城区疏堵保畅工作、规范执法等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三是执法检查和前期调研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两次召开省直有关部门座谈会,赴各市县聆听基层反映情况,多次召开与交警、交通部门的沟通会,充分听取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地方政府、各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道路交通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四是一边执法检查一边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在执法检查中要求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等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业务处室的同志全程随行,对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现场办公,研究解决措施。五是加强跟踪监督。督促公安、交通等部门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能马上整改的当场整改,对不能很快整改的问题要求限时汇报整改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就执法检查组要求整改的问题,不断加强与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市县的联系,采取沟通、座谈、调研、要求有关部门书面报告情况等多种形式加强跟踪监督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 推动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人大监督具有很强的纠错功能。在肯定“一府两院”取得成绩的同时,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通过查找影响法律实施的关键问题、制约事业发展的重点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对症“下药”,从而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法律实施。从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看,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省委部署,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我省的实施办法,逐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加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形势持续保持平稳。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把侧重点放在发现问题、研究分析问题上,毫不回避地指出我省目前仍然存在违反道路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三同时”的现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不少,“黑车”非法营运、货车超载、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违法违章问题比较严重,城市停车场规划和建设不足,驾驶员培训学校设施简陋,农村地区无证驾驶摩托车的问题还相当突出等,督促省政府认真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抓好整改。在道路规划与建设方面,在海口绕城、文昌东郊至龙楼路段、洋浦大桥、海口主城区等加设了防护设施、监控、道路隔离护栏等。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方面,共排查高速公路交通隐患122处,目前已整改95处;对陵水县城至文罗镇路段、225国道儋州至邦溪、天新线、毛九线、陵文嘉线等隐患路段进行整改。在停车场规划和建设方面,针对停车泊位紧缺、乱停乱放等问题,海口市截至5月中旬已下发整改通知书199份,新增临时停车位1500个。三亚市在主城区及周边增设了4000多个公共停车位。在重点车辆管理方面,针对货车超载和擅自改装车箱问题,共切割非法改装货车771辆,查处超载车辆1966台;重点对海口、三亚火车站、机场“黑车”非法载客行为进行打击整治。在驾驶人培训方面,公安机关通过就近组织专场考试、严格路面管控、开展法治宣传等措施,促进农村摩托车驾驶证持有率的提升。针对科目二考试容量不够,一些市县学员“考试难”的问题,正积极筹建琼南车管所自有考场。通过在琼海、三亚租赁使用社会考场、延长待考学员的有效期限等措施,科目二学员积压待考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 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断深化

人大监督是一种制约,必须监督到位、落到实处。但是制约不是人大监督的全部,更不是它的终极目标。人大监督的终极目标是通过必要的支持,与“一府两院”形成良性互动,从而建立一种和谐稳固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国家机关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事。省人大常委会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中,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强化人大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为此,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积极督促解决问题、跟踪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推动政府改进工作。今年5月初,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深入海口、三亚共10个市县,通过实地察看的形式检查和了解省政府的整改工作情况,着力促进整改,提升监督效果。在强化监督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注重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一是为省政府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呼吁。针对我省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不够完善,部门联合执法配合不充分、不协调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执法检查报告中建议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规格,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责任制。今年7月省政府成立了以李富林副省长为主任,15个部门为成员的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强化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针对警力明显不足,尤其是高速公路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困难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呼吁要加大投入,随着机动车和道路的增长相应增加交通警力,提高城区路口、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的见警率。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强交通科技建设,提高交通安全管理的科技水平。二是及时宣传整改成效,多肯定多促进。省政府及省公安厅、省交通厅自去年12月起,多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阶段性工作情况。对此,省人大常委会积极予以宣传,在海南人大刊物、网站、内务司法工作反映上多次进行报道,宣传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近日,又组织制作道路交通安全专题片,宣传和展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已初见成效。监督还在持续。7月30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又将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监督进入新高潮。相信通过不断强化人大监督,将有力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