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在琼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改立法调研
海南人大网消息(蔡林德)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陆浩、副主任委员卫留成、张宝顺等一行9人,于2015年12月1日至5日在海南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改立法调研。调研的主要 内容 有: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情况;法律实施和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为国际旅游岛,省会城市海口和国际旅游城市三亚在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岛内就地分类回收和再生利用方面的主要情况和问题;下一步完善综合利用方面的打算;在法律修改中补充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内容的意见建议。
2日上午,调研组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省政府副省长李国梁出席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省政府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商务厅、生态环保厅、农业厅等部分负责人,以及循环经济研究会、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康耀红副主任主持。李国梁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向调研组作了情况汇报,指出循环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将其作为生态省建设和绿色崛起战略的重要抓手和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发展方式得到优化,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政府部门负责人和行业代表分别作了补充汇报。对循环经济促进法的修改,大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陆浩作了总结讲话,肯定了海南在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方面的各项工作,特别指出了海南在循环经济发展中有四个方面的工作给调研组留下深刻印象:一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海口、三亚、儋州等市已启动了试点示范项目,正在推进生态旅游、餐饮住宿、绿色物流等行业低碳绿色发展;三是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工作得到重视,三亚、海口已经着手相关工作;四是利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生产车用沼气、生物柴油等,并形成一定规模。陆浩主任委员希望海南能够在循环经济领域先行先试,发展新技术,在全国推广,并在立法方面给全国提供新鲜经验。
座谈会后,调研组一行将赴三亚市、澄迈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地进行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