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准备及学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做好开学准备及学期初教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开学准备工作,做到“五到位”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开课前的准备工作,做到“五到位”,即:教学环境准备到位、教师及管理人员到位、学生返校到位、教材到位、教学任务通知下达到位。
(一)落实教学环境及设施的准备工作
2016年2月28日前,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教学环境及设施的准备工作,重点检查教室、实验室、教学场馆等教学环境及设施,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安排记录表另附)。后勤管理处完成教室的改造、装修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为配合“双创”活动,学校公共教室管理中心以及有教室或实验室管理任务的学院要做好本单位分管的教学场地教学基本设备的调试、检查易耗品的配备。整治教室、实验室内外卫生。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教务处协调处理。教务处、国资处要按时做好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地设备购置、改造和检修工作;各学院完成各自管理使用的教学环境及设备的改造和检修工作。2月28日,教务处联合后勤管理处和国资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校的教室进行检查,各学院对本学院的实验室、专业教室及其他教学场地(如体育场地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2月29日正式上课时教学场地及教学设施能正常使用。
(二)落实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本学院教师返校情况,及时了解外聘教师和各学院互开课的教师的在岗情况,确保开学初教师能按时上课。任课教师因故不能上课的,各学院要在尽量不影响第一周正常上课的情况下另安排我校在岗教师代课,否则应办理调停课等相关手续,并通知到相关教师及学生。各学院根据教师返校情况如实填写 “附件1: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返校报到情况统计表”,并于2月26日下午17:3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相关部门落实多媒体设备管理人员、教室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提前做好教学场地和设备的准备工作,按新学期课表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做好设备及场地维护工作,按时开、关门,不得私自将教室及教学场地安排他用。
(三)落实学生返校到位情况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学生返校报名注册情况,并督促学生带教材按时上课,根据学生返校情况如实填写“附件2: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返校报到情况统计表”,并于2月28日上午10:00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四)落实教材到位情况
教材管理人员要及时跟踪教材到位情况,如有教材未到或错订的情况要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任课教师领教材时间:2月26日,地点:龙昆南校区教材书库;学生在所属校区教材书库领教材,2月27日南校区学生领教材,2月28日桂林洋校区学生领教材。请各学院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到教材书库领取教材。
(五)落实教师和管理人员工作任务下达到位情况
各学院在开学前向教师和学生发放课程表(以教务系统为准),教务处向教室管理中心提供新学期教室课程安排表(各学院管理的教室及机房由各学院提供)。放假期间个别教师课表有变动,各学院在开课前重新将本学期课表核准、并发放到教师和学生手中。各任课教师要认真核对个人课表,注意上课的时间和地点,如有冲突请及时进行调整;如有实验课、技能课因场地原因不能按时开放的,要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调整;尚未安排教师的课程开课前一定要落实任课教师,保证开学初的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开学第一周教务系统调课功能关闭,原则上不允许调(停)课。
为了保证师生及教学管理人员从网上获取准确的上课信息,各学院如对课表信息进行调整(第一周除外),务必通知相关教师、学生以及管理人员。
二、组织开学教学检查工作,保证教学有序进行
(一)检查课堂教学运行情况
教务处将成立专门的开学初教学检查小组,组织教学督导、职能部门人员以及学校领导等对开学初的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学院要安排专人每天对本院承担的课程(含公共课及公选课)及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任课教师到位、教学准备情况、教材到位、学生到位、学生携带教材、教室设施和卫生情况及其他教学异常情况,特别是师生的文明礼仪和行为规范,并认真填写“附件3: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登记表”,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将当天的检查情况公布在本学院网页上,同时报送教务处备案。
(二)检查成绩管理情况
1.各学院通知学生登录学校网页的“教务在线”查询上学期的课程成绩。各学院教务办要认真核查上学期开课课程(含公共课、专业课、实验课、实践课)成绩登录系统情况,确保全部课程成绩准确无误进入正方系统。各学院向全体师生通报上学期期末考试作弊、违纪学生名单。
2.做好成绩单审核工作。第3周教务处将组织各学院教务办人员对上学期报送的成绩单进行全面检查,对成绩报送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3.做好成绩查询与变更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学生上网查询成绩,如有成绩错登、漏登,需要变更的,请在第五周周五(4月1日)之前以开课学院为单位提出“附件4:海南师范大学课程成绩变更申请表”,并提供变更依据(试卷、成绩单)。逾期不再受理。
(三)检查学生选课情况
1.检查课程补选课。各学院督促学生查看本学期的课程表,凡学生所选的专业选修课程没有出现在其课程表中的,表明选课未成功,则学院应安排人员在正方教务系统中给学生补选课。对于全校公选课,在校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在第一周在教务在线进行补选,逾期不受理。
2.组织学生修读跨年级、跨专业课程的选修工作。各学院组织修读跨年级、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做好选课申请工作,要求学生根据个人申请情况,填写“附件5:海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跨专业选修课程申请表”、“附件6: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跨年级选修课程申请表”,于第3周周五(3月18日)前统一汇总后送交教务处教务科审批(要求有汇总统计表),逾期不受理。
三、切实做好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确保教学正常有序运行
(一)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1.各学院在落实学生返校的基础上,及时通知本学期休学到期需要复学的学生返校并填写复学申请及审批表(附件7)办理复学手续,需要继续休学的,办理二次休学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休学、退学的学生填写休学、退学申请及审批表(附件8、9)办理休、退学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学籍异动而造成的学籍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2.开学初将对2013级在校生进行毕业信息电子图像采集,时间为桂林校区3月12-13日(第二周周六、日),南校区3月15-16日(第三周周二、三)。具体拍摄时间和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提前通知学生做好准备,按时参加拍照。
(二)做好转专业组织工作
1.转专业范围
本次转专业只针对2015级、2014级在校本科生。个别相近专业可以在学院内转专业。音乐、美术、体育等相关专业因专业特点限制不参与转专业工作;理科类与文科类专业之间不得互转;2014级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原则上转入下一年级。
2.转专业条件
参照《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参见学籍手册)执行。
3.工作流程
(1)转出学院报名、审核工作。申请转专业学生填写“附件10: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及审批表”,各学院认真审核转专业学生条件(包括学生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成绩及公共课平均绩点、转出人数比例等),并于开学第一周周五前(3月4日)报送本学院2015、2014级符合转专业条件并自愿申请转专业学生的“附件10: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及审批表”和“附件11:海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名单汇总表”(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2)教务处审核工作。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预审,于第二周将通过预审学生的申请材料转交给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3) 转入学院审核工作。转入学院对通过教务处资格预审的转专业学生进行最后的综合审核,于第三周周五前(3月18日)报送同意转入本学院的学生申请表。
(4)若出现某个专业转出或转入学生的数量超出规定比例的,将由学院组织学生测试,按成绩综合排名由高到低录取(组织学生测试的学院需报教务处备案)。
(5)教务处汇总学院最终结果,于第四周公布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4.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所有参加转专业预报名的学生,并请学生认真思考,取得父母同意后,谨慎抉择。
(2)所有的专业调整申请必须经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3)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办理专业调整手续后,学生不得再改选其他专业或返回原专业就读。大学期间从入学报到开始只允许调整专业一次。
(4)涉及到大类分流培养专业的学生在学院内部转专业,按照大类分流专业的培养方案操作。
(三)组织落实课程教学改革工作
各学院要根据《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教学改革方案的通知》(海师教函〔2016〕8号)规定,于开学第一周之内报送具体课程教学改革方案(要求:纸质和电子版),教学改革课程详见“附件12:海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教学改革基本信息表”。
(四)组织落实开学初补考工作
根据《关于明确重修考试、补考等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海师教务【2014】114号文件精神,学校在开学前三周组织补考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详见海师教函〔2016〕16号文件《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五)组织开展课程考核专项检查工作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管理工作,促进课程教学模式及考核方式改革与创新,保证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学校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考试工作及试卷复查专项检查。具体工作安排详见海师教函〔2016〕12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及试卷复查专项工作的通知》。
(六)全面安排实践教学工作,维护教学环境设备正常使用
1.各学院应根据培养方案的安排,提前做好2016年度实践教学活动规划,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实习(见习)、毕业实习、专业实习(见习)等,落实组织机构、实践内容及要求等,应保证在实践教学活动开展前及时上报。
2.做好2016年度国家级学科竞赛(主要指教育部主办的重大竞赛)的规划与筹备工作,由各相关学院在开学第三周前,总结上年度竞赛经验与不足,形成本年度竞赛培训实施方案纸质与电子版(含目标、组织领导、培训时间、培训步骤等)报送到教务处。
3.随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量逐年增加,为了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由各学院安排具体负责大创项目工作管理人员,并将具体负责人员与分管领导的信息在开学3月12日(第二周)前报送到教务处,报送表格(附件13: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联络人信息一览表)。
4.收集整理实验室和实验课表相关信息,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实验室信息(附件14:海南师范大学2015-2016(二)开学初实验室检查基本信息统计表),并将实验室基本信息一览表、实验课程安排表(纸质与电子版)于开学第二周之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5.为了保证开学初各类教务管理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各学院针对所出现的正方系统问题及时上报,上报时请将问题类别、出现问题的基本信息(截图并说明操作的菜单路径详细信息)、相关账号等信息填写清楚上报。
(七)做好交换生组织及管理工作
1.返校交换生复学工作。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境外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的规定,2016年春季返校校际交换学生应在返校后第1周内持“附件15:海南师范大学出国(境)学习本科生返校报到表”及出国(境)学习总结(2000 字以内)到所在学院报到,并在返校后第1周周二(3月1日)之前由学院统一上交到教务处国际教育科。学生自行办理后续复学手续。
2.交换生预选课工作。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规定,为了更加规范的管理本科国际交流学生在外课程认定及返校后学分转换办法,2016年春季校际交换学生应在对方院校开学第一周内进行选课,由学生本人填写“附件16: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预转换申请表”,并上交学院教务办,经学院审核同意,开学第2周周四(3月10日)之前报教务处国际教育科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3. 返校交换生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工作。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规定,2016年春季返校校际交换学生,在办理完复学手续后的3周内由学生本人填写“附件17: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开学第5周周四(3月31日)之前报教务处国际教育科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4. 假期研修生学分转换工作。参加2016年寒假香港理工大研修及韩国假期全球商业管理带薪研习项目的学生,应在开学第1周内上交项目研修学习总结(2000 字以内),并在第1周周二(3月1日)之前由学院统一上交到教务处国际教育科。同时,申请学分转换的学生,填写“附件17: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开学第5周周四(3月31日)之前报教务处国际教育科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注:因日本兵库教育大学开学、放假时间均比我校推迟半个月,故赴日校级交换生的材料均在规定日期基础上推迟2周上交。
(八)做好学分申请及学分转换工作
1.凡申请创新学分的学生(仅限12级学生),填写“附件18: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将相关申请材料送交各学院教务办,各学院于第3周周五(3月18日)前统一汇总后送交教务处教研科(要求:纸质和电子版)。13、14、15级学生根据《关于做好第二课堂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海师教函〔2015〕153号)执行,各学院于第六周周二(4月5号)前统一将“附件19:海南师范大学***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审核汇总表”交教务处教研科(要求:纸质和电子版)。
2. 凡申请学分转换的学生,填写“附件20: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将相关申请材料送交各学院教务办,各学院于第3周周五(3月18日)前统一汇总后送交教务处教研科(要求:纸质和电子版)。
(九)做好“助飞工程”工作总结及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助飞工程”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的通知》(海师教函〔2016〕7号)文件要求,各学院将2015年度“助飞工程”工作总结材料纸质版于2016年3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
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材料于2016年5月10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科。
(十)做好教学资料归档工作,努力提高教务管理工作效率
1.各学院要收集和整理任课教师本学期开设课程教学进度表“附件21:海南师范大学课程教学进度表”,并于第3周周五(3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备案(要求:报送电子版即可)。
2.各学院要统计上学期任课教师听课节数,于第3周周五(3月18日)前将“附件22:海南师范大学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送教务处教研科(要求:纸质和电子版)。
3.认真做好上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各学院教务办要汇总上学期学院教学委员会及教学督导组评价结果,于第3周周五(3月18日)前将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要求:纸质和电子版)。
4.认真做好上学期试卷归档管理工作,迎接校内检查。各学院须在第2周前完成上学期期末考试卷的整理归档工作教务处将组织人员进行试卷复查(详见《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及试卷复查专项工作的通知》(海师教函〔2016〕12号)。
5.认真做好各类教学文件整理归档工作,努力提高教务管理效率。教务处各科室、各学院教务办认真整理上学期的各类教学管理文件,并归档管理,在教学管理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其他说明
1.校车安排
2月26-28日 | 南校区→桂林洋校区 | 08:00;14:30 |
桂林洋校区→南校区 | 11:30;17:30 | |
正常上课时间 | 南校区→桂林洋校区 | 07:00;07:30;09:00; |
桂林洋校区→南校区 | 09:55;11:55;16:35; | |
【往程路线安排】龙昆南路→红城湖路→海府路→国兴大道→桂林洋农场→海涛大道。 【往程途中上落点】龙昆南校区田家炳书院大门前发车,校大门口、红城湖路水工大厦前公交车站、红城湖路省委党校对面公交站、国兴大道省图书馆大门前、桂林洋校区化工楼路口、信息楼前、外语楼。 【返程途中上落点】桂林洋校区教工招待所楼前发车,信息楼前、化工楼路口、国兴大道大润发公交站、红城湖路省委党校公交站、红城湖路省烟草公司公交站。 |
2.本学期课程教学执行周共19周。考查课程在第17周结束,第18周停课,第19周考试。
3. 本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表格随电子文件同时发放。请各学院根据相关要求,按照时间安排一次性报送材料,逾期将不受理,同时原则上不受理教师或学生个人材料上报。各学院报送材料详细安排见下表。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各学院报送材料安排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截止时间 | 科室 |
1 |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返校报到情况统计表 | 2月26日 下午17:30 | 教务科 |
2 |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返校报到情况统计表 | 2月28日 上午10:00 | 教务科 |
3 |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登记表” | 第1周每天 下午17:00 | 教务科 |
4 | 海南师范大学出国(境)学习本科生返校报到表 | 第1周周二 (3月1日) | 国际教育科 |
5 | 出国(境)学习总结(2000 字以内) | 国际教育科 | |
6 |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及审批表 | 第1周周五(3月4日) | 学籍科 |
7 | 海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名单汇总表 | 第1周周五(3月4日) | 学籍科 |
8 | 2015-2016(二)实验室基本信息一览表 | 第2周周五(3月11日) | 实践与实验管理科 |
9 |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问题解决上报信息表 | 第2周周五(3月11日) | 实践与实验管理科 |
10 |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预转换申请表 | 第2周周四 (3月10日) | 国际教育科 |
11 | 跨年级、跨专业选课申请表 | 第3周周五 (3月18日) | 教务科 |
12 |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 教务科 | |
13 | 海南师范大学课程教学进度表 | 教研科 | |
14 | 海南师范大学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 | 教研科 | |
15 | 海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 | 教研科 | |
16 |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 | 教研科 | |
17 | 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联络人信息一览表 | 第2周周六 (3月12日) | 实践与实验管理科 |
18 |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 | 第5周周四 (3月31日) | 国际教育科 |
19 | 海南师范大学课程成绩变更申请表 | 第5周周五 (4月1日) | 学籍科 |
20 | 海南师范大学***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审核汇总表 | 第6周周二 (4月5日) | 教研科 |
附件
1.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返校报到情况统计表
2.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返校报到情况统计表
3.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登记表
4.海南师范大学课程成绩变更申请表
5.海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跨专业选修课程申请表
6.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跨年级选修课程申请表
7.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复学申请及审批表
8.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休学申请及审批表
9.海南师范大学学生退学申请及审批表
10.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及审批表
11.海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名单汇总表
12.海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教学改革基本信息表
13.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联络人信息一览表
14.海南师范大学2015-2016(二)开学初实验室检查基本信息统计表
15.海南师范大学出国(境)学习本科生返校报到表
16.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预转换申请表
17.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
18.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19.海南师范大学***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审核汇总表
20.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
21.海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进度表
22.海师师范大学***学院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
http://f.hainnu.edu.cn/2016/0226/20160226043929165.xls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