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田枪案”宣判 制毒主犯曾开三个窝点
据广州日报报道 去年9月,警方在南田路抓毒贩时,毒贩黄建文开枪拒捕,导致协助警方的开锁匠谭飞龙英勇牺牲,警察林云受伤,当晚黄建文被警方击毙——是为震惊广州的“南田路枪击案”。10日,毒贩黄建文的女友、表弟等一帮同伙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检方指控的罪名包括制造毒品罪和窝藏罪。
10日出庭受审的一共有8人。其中绰号“肥妹”的第二被告人张丽欣今年28岁。据张丽欣当庭讲述,她在2008年沾染了毒品,丈夫也因贩毒被判了刑。去年3月,在一次与朋友聚会吸毒时,她与黄建文认识。1个月后,两人成了男女朋友。据张丽欣推测,大约在去年9月16日“南田路枪击案”发生前不久,她怀上了黄建文的孩子。去年10月30日,张丽欣因怀孕被取保候审。去年11月,张丽欣的丈夫出狱。不过,她称,目前她联系不上自己法律上的丈夫。今年5月,张丽欣生下了黄建文与她的孩子。
尤其引人注意的是,该案的8名被告人中,有4人都被判过重刑:为首的被告人梁辉今年52岁,他与黄建文从小认识,1991年因犯盗窃罪被广东省高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7年1月,刑满释放;第三被告人周志浩则是梁辉的狱友,今年46岁,1990年,他因犯盗窃罪被广州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户籍在广东韶关的邝伟坚也在1992年因故意伤害罪和流氓罪被判死缓,2009年7月才走出高墙;同样来自韶关的曹军,则在1989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1年出狱。
来自湖南宁乡的被告人刘跃军今年45岁,他是黄建文的表弟。另外还有两名被告人是28岁的梁晓凭和25岁的邱文豪。
检方指控
荔湾番禺海珠都曾有他的“毒窝”
据检方指控,2014年5月27日,黄建文租用广州市荔湾区荣兴路某房作为制毒工场后,先后纠集被告人张丽欣、刘跃军共同参与制造毒品。黄建文购买制毒原料和制毒工具,按照制毒配方和工序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张丽欣、刘跃军则协助黄建文制造毒品及清洗制毒工具。
荔湾区荣兴路:制毒发生爆炸
2014年6月22日8时45分许,黄建文与张丽欣、刘跃军在上述房间制造毒品时,因操作不慎致使制毒工具发生爆炸。爆炸产生了巨大响声,冒出大量浓烟——这样不寻常的现象引起了物业管理公司的注意,物业公司最终报警。黄建文、张丽欣和刘跃军在爆炸发生后则仓促逃离现场。
警方在上述房间查获大量毒品,其中包含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13升,检出麻黄碱成分的白色晶体22.91千克。
番禺区大涌路:租房继续制毒
检方指控称,2014年7月1日,黄建文指使张丽欣使用他人的身份证租用广州市番禺区大涌路富丽家园锦华楼某房作为制造毒品的工场,及存放制毒工具、制毒原料、毒品成品的场所。黄建文还与张丽欣在这套房内制造冰毒。
2014年9月17日,警方在该处查获约3.7千克的毒品,并查获搅拌器、电子秤、烧瓶、烧杯等制毒工具。同日,警方在广州市越秀区光孝寺附近将张丽欣抓获,并从她身上查获2瓶冰毒。
海珠区南田路:开枪拒捕被击毙
检方还指控,2014年6月初,黄建文和梁辉密谋共同制造毒品,选定梁辉住处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昆仑一街18号201房和301房作为制毒工场。制毒过程中,产生了毒品废气和废渣,周志浩在梁辉的请求下,帮助梁辉解决废气、废渣的处理排放问题。
自2014年6月至2014年9月10日间,黄建文与梁辉在上述地址制造出大量的冰毒,并由梁辉运到番禺区大涌路富丽家园锦华楼某房存放。
2014年9月16日下午,警方经侦查后发现黄建文与梁辉在昆仑一街18号201房、301房制毒,于是组织警察秘密抓捕。梁辉从家中外出时发觉有多名警察围捕,于是打电话向黄建文通风报信后逃离现场。
黄建文得知自己被警方围捕后,开枪拒捕,造成协助警方的开锁匠谭飞龙英勇牺牲,警察林云受伤。黄建文还放火焚烧制毒现场,后被警方击毙。
警方在该处查获含甲基苯丙胺和麻黄碱成分等在内的大量毒品,还查获了一批制毒工具和制毒原料。警方随后还从昆仑一街18号一楼附近停放的一辆美亚牌小客车内查获20包含麻黄碱成分的毒品。
狱友出资3万元帮梁辉逃亡
2014年9月16日20时许,被告人梁辉发现自家的制毒工场被警方围捕后,逃到了海珠区黄埔村,躲进了在该村某公司工作的被告人邝伟坚的宿舍,并向被告人周志浩拿了3万元作为逃跑的费用。
邝伟坚得知梁辉出事后,马上与被告人曹军联系,安排梁辉到曹军位于广东韶关的住处藏匿。9月18日1时许,邝伟坚安排被告人梁晓凭、邱文豪驾驶一辆小轿车在前面开路,使用对讲机及时通报路上警察查车情况,以逃避警察对梁辉的抓捕。邝伟坚本人则驾驶另一辆小轿车,搭载梁辉紧跟其后。当天6时许,邝伟坚将梁辉送到韶关市浈江区曹军的住处藏匿。
9月19日,警方将梁辉、曹军、邝伟坚、梁晓凭、邱文豪抓获归案。次日,周志浩也被抓获归案。
检方指控,被告人梁辉、张丽欣、周志浩、刘跃军共同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大,应以制造毒品罪追究刑责。被告人邝伟坚、梁晓凭、邱文豪、曹军、周志浩明知梁辉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责。
毒贩黄建文
(2014年9月16日在南田路开枪拒捕,被警方击毙)
制毒团伙8名被告人
被控制造毒品罪
梁辉:与黄建文从小认识,曾被判过重刑。
张丽欣:黄建文的女朋友,“南田路枪击案”发生前不久,她怀上了黄建文的孩子,今年5月生下孩子。
刘跃军:黄建文表弟。
周志浩:曾是梁辉的狱友。曾帮助梁辉解决毒品废气、废渣的处理排放问题。给了梁辉3万元作为逃跑费用。被控制造毒品和窝藏罪。
被控窝藏罪
邝伟坚(曾被判过重刑)、梁晓凭、邱文豪、曹军(曾被判过重刑)帮助梁辉逃匿到韶关市浈江区曹军的住处。
庭审: 多名被告人均辩解没参与制毒
庭审中,梁辉一开始对制造毒品罪的罪名没有异议,然而在之后供述中,他又强调自己只是帮助黄建文购买过部分制毒原料,并没有参与实际的毒品制造过程。梁辉称,枪击案发生当天,他在离家外出时看到好多人,以为是来查吸毒的,便给黄建文打了电话,但他认为这并非通风报信。
指控中称,周志浩曾应梁辉之邀为制毒产生的废水废渣提供技术指导。对此,梁辉称,他觉得屋子里气味很大,便叫周志浩来看一下,周志浩也来了,并告诉他气味大,就放一放,让气味散去。但周志浩对此却矢口否认。去年9月16日枪击案发生后,周志浩给了梁辉3万元。周志浩称,梁辉在他的车队工作,还有工资没有领,其中28000元都是梁辉的工资,只有2000元才是给梁辉用的。
黄建文的女友张丽欣则始终称,自己并不知道黄建文在制造毒品。张丽欣说,她跟黄建文同居只有两个月,她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对于公诉人和审判员所提的所有关于毒品制作的问题,张丽欣都给出了“不知情”的回答。
由于被告人多,案情复杂,庭审时间长,该案11日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