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布2016年环境状况公报
2017年6月1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在海口召开2017年“环境日”媒体见面会,并在会上发布了《2016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会议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岳平主持,共有14家主流媒体参加见面会。
据《公报》显示,2016年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继续保持优良。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4%,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56%,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02%,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02%,无严重污染天;优良天数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8.8%)20.6个百分点,且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排名第一。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90.1%,开展监测的52条主要河流110个断面、23座主要湖库32个点位中,91.8%河流、84.4%湖库点位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全省28个在用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优良,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6.4%。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一、二类)为97.7%,三类海水占2.3%,无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比例保持在81%以上。全省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城市(镇)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声源主要来自社会生活噪声,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昼间)。
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介于61.56~88.03之间,琼中、五指山、白沙、保亭、万宁、乐东、昌江等7个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等级为“优”,县域植被覆盖度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稳定,其余11个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等级为“良”,县域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
会上,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邓小刚就海南省在“十三五”期间的重点规划部署做了介绍,主要分为三方面工作。
第一,根据海南省在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生态环境有关的专项整治,突出是六项整治,一是对大气污染的防治,二是以城市内河内湖的水污染防治为主,打下了海南水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三是启动了水污染的防治专项整治,四是针对林区湿地保护开展生态保护专项整治,五是城乡环境整治,特别是城镇和农村以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六是以打击违章建筑,有很多的违章建筑侵占了湿地、侵占了农田,以打击违章建筑打违的专项。除了这个之外,对海岸带延续做了一个综合整治。
第二,围绕着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生态文明的体制改革,当然,改革的重点最后是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主体,包括政府也包括企业也包括个人。
第三,在"十三五"期间,政府牵头,也包括企业共同加大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像城镇的污水处理厂、管网、垃圾的处理问题、农村的污水处理、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的建设方面,"十三五"期间,环保可能是前所未有的投入,预计相比于“十二五”期间投入会增长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