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本级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19.08.2016  01:07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说明

(一)2015年省本级主要收入项目决算情况说明

国内增值税23.1亿元,为预算的63.1%;营业税72亿元,为预算的125.1%。与预算数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考虑了“营改增”扩围因素,但执行中并未扩围,两税此消彼长。

企业所得税23.7亿元,为预算的85.9%,未完成预算,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和工业企业效益下滑,企业利润减少。

个人所得税6.1亿元,为预算的110.9%。

城市维护建设税8.2亿元,为预算的109.4%。

房产税5.8亿元,为预算的107.2%。

城镇土地使用税9.8亿元,为预算的135.4%,超预算较多,主要原因是3月份开始,省地税征税方式调整,比预期多征收一个季度税款。

土地增值税24.5亿元,为预算的87.3%,未完成预算,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各市县清算或预缴税款减少。

契税10.7亿元,为预算的75.3%,未完成预算,主要原因是各市县土地交易及房产交易过户均减少。

非税收入25.6亿元,为预算的122.8%,超预算较多,主要原因是大额一次性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收入和捐赠收入入库。

(二) 2015年省本级 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3亿元,完成预算的96.8%,短支10.9亿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实际实施政策和范围与年初预计不同,造成年初预留12亿元未能支出。部分支出科目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国防支出3.2亿元,为预算的215.0%,主要原因是中央年度执行过程中新增专项任务补助资金较多。

农林水支出31.9亿元,为预算的131.5%,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列省本级支出12亿元,超年初预算5亿元;二是2015年底从盘活存量资金中追加安排省水务厅红岭灌区工程建设资金2.8亿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3.4亿元,为预算的133.5%,主要原因:一是从盘活存量资金中安排微软正版软件采购合同余款4600万元;二是从原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的省财基建资金通过本科目安排4500万元。

金融支出0.1亿元,为预算的5.2%。主要原因是农信社改革补贴和清收奖励资金1.3亿元因主管部门未申请而未能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4.4亿元,完成预算的159.0%,主要原因:一是中央实际补助比年初预计多了近3亿元,其中列省本级6400万元;二是从盘活存量资金中安排海洋管理事务支出约70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6亿元,为预算的172.3%,主要原因是2015年中央加大对我省垦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力度,下达省农垦总局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3.3亿元,较2014年有大幅度提高。

其他支出5.4亿元,为预算的11.1%。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留的省级资金41.1亿元在实际执行中转列其他支出科目或补助市县支出;二是因政策和实际需求变更等原因造成预留基本支出12.3亿元未能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说明

        2015年,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61.2亿元,为预算的71.7%,下降22.3%。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调控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25.4亿元。受此影响,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47.8亿元,为预算的81.5%,下降9.9%。

三、 国有资本经营 收支决算说明 2015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2537万元,其中利润收入42488万元,股息、股利收入49万元。按单位看,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上缴7733万元,海南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上缴16445万元,海南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上缴2252万元,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缴13098万元,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缴950万元,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缴466万元,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缴314万元,联合资产管理公司上缴291万元,海南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上缴208万元,海南省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上缴24万元,海南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缴17万元,海南省盐业总公司上缴53万元,海南日报有限责任公司上缴535万元,南方出版社上缴60万元,海南出版社有限公司上缴49万元,粮食企业上缴42万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6795万元。一是资本性支出9786万元,其中8000万元用于改组和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省属企业重点项目支出,1250万元用于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造,536万元用于海南日报有限公司全媒体融合平台建设项目和海南省电影公司影城更新改造项目。二是费用性支出4395万元,主要用于弥补企业改革成本及国企改制经费支出。其中,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社会职能移交及遗留事务管理费用3437万元,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安置经费200万元,海南莺歌海盐场一、二期棚户区改造专项经费337万元,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职工安置经费321万元及东方盐场保障房项目经费100万元。三是其他支出12614万元,主要是用于省政府重点项目、社会保障以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支出。

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说明

2015年我省首次自主发行了22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其中3年期、5年期、7年期和10年期分别为16.5亿元、78.5亿元、61.1亿元和66.9亿元。按债券性质分,用于项目建设支出的新增债63亿元,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的置换债160亿元;按偿债资金来源分,用一般公共预算偿还的164.8亿元;用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58.2亿元;按偿债主体分,以省政府为偿债主体的29.2亿元,市县政府为偿债主体的193.8亿元。

2015年,中央下达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98亿元,已发行63亿元,剩余35亿元结转至2016年发行。

五、 重要名词解释

        1. 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一定形式和程序,有计划地通过政府组织并取得的,在本区域内产生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和。按收入级次分,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本区域产生的中央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市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是计算当年可供安排支出的财政收入总量。主要包括: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债务收入、转移性收入。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指当年依据财政体制和税收、非税收入征收法规征收缴入地方国库的各项税收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

4. 年终 结余结转: 当年财政结余(赤字)是指当年财政总收入减当年财政总支出后的余额,正数为结余,负数为赤字。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6 .“外 交支出”类 科目 :反映政府外交事务支出。包括外交行政管理、驻外机构、对外援助、国际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边界勘界联检等支出。

7 .“国防 支出”类科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8 .“公 共安全支出”类 科目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用于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缉私警察、海警等支出。

9 .“教 育支出”类 科目 :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具体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干部继续教育、教育机关服务等支出。

1 0 .“科学技 术支出”类科 :反映政府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支出。

1 1 .“文化体 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 2 .“社会保障和就 业支出” 类科目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支出。

1 3 .“医疗卫 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科目: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14 .“节能环 保支出”类 科目: 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15 .“城乡社 区支出”类 科目: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科目: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17 .“交通运输支出”类科目: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等支出。

1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科目: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业、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等方面支出。

1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科目: 反映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涉外发展服务等方面支出。

2 0 .“金融支出”类科目: 反映政府对金融保险业监管等事务支出,包括金融部门监管、金融发展、金融调控、农村金融发展等方面支出。

21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科目: 反映援助方政府安排并管理的对其他地区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支出。

2 2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科目: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 3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24 .“粮油 物资储备支出”类科目 :反映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5 .“预备费”类科目: 反映政府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

26 .“债务还本支出”类科目: 反映归还债务本金所发生的支出。

27 . “债务付息支出”类科目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28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类科目 :反映政府由社会保险基金列支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等方面。

30 .财政转移支付: 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进行的资金拨付。具体包括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大类。

3 1 .一般性转移支付: 指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拨款的政府自主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其目标是逐步实现各地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目前,主要包括体制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老少边穷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激励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固定数额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

3 2 .返还性支出: 即税收返还支出,具体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和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等。

3 3 .专项转移支付: 指带有附加条件的转移支付,上级财政指定了资金的具体用途,下级财政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资金,专款专用是此类转移支付的基本特征。

34 均衡性转移支付: 为调整市县间财力差异,根据市县标准财政收支缺口计算给予补助,用于弥补市县财力不足,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而实行的转移支付。

35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央财政自2008年起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我省按照中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将资金主要用于补助白沙、琼中等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市县,由其统筹用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2015年,中央财政将三沙市、万宁市新增纳入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保障范围,至此,我省纳入保障范围的市县已达12个。

36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激励转移支付: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结合中央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政策,建立我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激励转移支付,在保市县基本财力需求的同时,突出正向激励导向,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市县债务风险控制、财政收入增长质量、经济运行质量、财政管理绩效等挂钩,激励市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37 . 老少边穷转移支付。 2016年新增设立科目,包括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以及财政扶贫转移支付。

38 固定数额补助 :2014年新设立科目,指中央财政将一般性转移支付中补助数额相对固定、进入地方财力补助基数的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和工商部门停征两费等固定数额补助。

39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由省政府设立,从规定范围筹集的,用于调节我省省本级预算平稳运行的预算储备资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从以下资金中筹集:一是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收入;二是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新增财力性资金转入部分;三是省本级可调剂使用的捐赠收入;四是省政府批准的其他收入等。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为预算储备资金,不能用于年度中间出现的一般性资金需求。年度执行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仅限用于:一是弥补重大减收因素造成的资金缺口;二是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三是解决省委、省政府议定重大事宜所需资金等。

4 0 . 债务收入: 为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缓解地方财政面临的减收和增支压力,经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