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年度课题)现开始受理申报。根据《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琼社科[2014]58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就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省社科规划课题立项、研究和管理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海南省的中心工作和“十三五”时期的重大部署,大力推动理论创新,充分发挥思想库、智囊团和新型智库作用,更好地为海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提供理论支持。
二、选题导向
主要围绕海南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来选题。主攻方向:
1.针对海南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加强应用对策研究。深入研究解答如何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引领海南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十三五”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机遇,努力解答“十三五”海南产业、改革、旅游、民生、生态、文化、开放、社会治理等诸多领域的重大课题。深入研究解答海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海南全面深化改革与发展新常态前沿性重大问题,海南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多领域的重大问题,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问题等。
2.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研究。加强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研究;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站在时代发展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体现着我们党的许多重大理论创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策划选题,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
3.加强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社会和历史文化研究。海南历史文化和南海疆域史地以及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问题应引起重视。关注南海维权问题、三沙建设问题、海南本土文化问题,精心选题申报,争取推出一批标志性成果。进一步推动海南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研究,进一步深化“黎学”研究。
4.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研究。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科研方法创新,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进一步培育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优长学科。扶持优长学科,为硕士点和博士点建设服务。
5.重视社会科学宣传普及。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海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急需的其他方面的社科理论服务,推出一批社会科学普及读物。
6.其他重大问题研究。
三、课题设计
1.课题类别:常规性课题(年度课题)分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四类。青年课题为鼓励和培养青年社科研究者而设立,要求课题负责人及其成员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自筹经费课题主要面向省内高职高专院校的社科研究者。
2.资助额度:重点课题每项资助35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5000元;青年课题每项资助15000元。
3.最终成果形式: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著作、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2至3年,研究报告完成时限控制在1年以内。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报规划课题。
最终成果要符合如下条件:(1)系列论文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3篇)以上。其中,青年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一般要求有1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其它各类课题一般要求有2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每篇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2)研究报告一般要求2万字以上;(3)著作(书稿)一般要求20万字以上(鉴定通过才能出版)。
四、申报要求
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以及近三年内被撤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申报课题须写明课题类别,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
3.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 2 份) 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 8 份) 。《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要求A3纸双面印制,夹在申请书内。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命名姓名+申请书或姓名+活页, 《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请务必从通知附件下载,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概不予受理。
4.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6.申报时间从 2015 年 12 月 21 日 起至 2016 年 1 月 14 日 止, 逾期不候。
7.请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科技处联系电话88651738,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材料:申请书、活页及申报汇总表 |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