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迷奸保姆获刑4年半 事发前在牛奶中下迷药
09.12.2014 09:48
本文来源: 海口网
雇主迷奸保姆获刑4年半
要求保姆每天喝牛奶事发前在牛奶中下迷药
35岁的北京男子张某在保姆的牛奶中放药,待保姆失去意识知觉后将其强奸。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男子张某在丰台区租房独自居住。2013年11月初,张某化名在赶集网上发帖招聘保姆,20多岁的女孩小乐(化名)看到帖子后,通过电话应聘。2013年11月3日下午,小乐与张某见面,双方约定试用期3天,每天100元,之后小乐跟张某回了家。
小乐自称是一名学生。她说,到张某家后,张某要求她每天洗澡、喝牛奶,理由是对健康有好处,她当时还觉得雇主人不错。11月5日晚上10点多,小乐干完家务活、洗完澡出来后,张某让她把杯子里的牛奶喝了,她喝一口觉得味道不对,问怎么回事。张某拿起剩下的半盒牛奶喝了,并对她说“就是这个味道”。小乐将杯子中剩余牛奶喝下后,感觉浑身无力,头发晕,迷迷糊糊睡着了。当她醒来,发现自己被张某强奸。她想反抗,但是没有力气,后来又昏睡过去。
次日早上,小乐醒来离开张某家,并于当天下午打电话报警。2013年11月7日,张某被警方抓获。警方在张某的暂住处发现了7瓶可疑液体,经过检验都含有能使人麻醉的药品成分。
一审法院查明,张某在11月5日晚10时许,趁小乐洗澡之际,在小乐喝的牛奶中加入了药品,致小乐饮用后失去意识知觉,张某趁机将小乐强奸。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一审宣判后,张某上诉称自己强奸未遂,原判量刑过重。市二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来源: 海口网09.12.201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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