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全省!海南将在10年内建立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27.06.2020  18:31

      近日,海南省发改委将《海南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2020-2030年)》(下称《规划》)进行第二次公示。根据《规划》,海南将在2030年前建立并完善覆盖全省19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据省发改委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省共有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4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但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仍然突出;同时,全省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为“填埋为主,焚烧为辅”,基本处于市县自行处理的格局,不满足省政府提出的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

      随着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增长,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仍未能实现“原则上每个镇至少一座转运站”的原则。部分转运站受建设年限的影响,转运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在农村地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受资金不足、分类处理终端不配套、公众参与程度低等因素影响,全省垃圾分类正确率、分类普及率偏低,垃圾收运处理“先分后混”的现象突出。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至2019年全省产生建筑垃圾约4000万吨,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共有12座,总处理能力仅为9960吨/日,剩余大部分建筑垃圾主要以集中堆放或简易堆填处理。此外,在餐厨垃圾、粪便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园林绿化垃圾等方面处理能力也存在短板。

      根据《规划》,海南省决定将在2020-2030年(近期为2020-2023年,远期为2024-2030年)建立并完善覆盖全省19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以此大力推行城乡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加大对固体废物的物质、能量的循环利用;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合理的城乡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根据《规划》,海南将于近期在全省扩建、新建9个跨区域服务的大中型垃圾焚烧发电厂,分别位于海口、三亚、儋州、文昌、琼海、东方、屯昌、陵水和昌江。并建设配套飞灰填埋场9座。同时,近期将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28座,扩建生活垃圾转运站56座;远期将新建、扩建或改造生活垃圾转运站140座。

      《规划》拟于近期新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6座,分别为海口、儋州、琼海、文昌、陵水、东方各1座;全省建设24座建筑垃圾堆填场。其中,海口新建建筑垃圾堆填场4座,三亚新建建筑垃圾堆填场3座。其余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各新建建筑垃圾堆填场1座。远期三亚新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1座,三沙新建建筑垃圾堆填场1座。

      《规划》还拟在厨余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粪便、园林垃圾、大件垃圾及其他有机废弃物方面分近、远期建立无害化设施与再生资源利用体系。

      海南省发改委指出,《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周围大气、水环境、生态等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规划》方案总体可行。因此向《规划》设施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相关职能政府管理部门以及其它有关单位进行公示,并欢迎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