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法制局201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工作,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海口市法制局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人数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国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数
副科级(含)以下公务员2名(以科员为主,如有素质较高的副科级干部选调1名)。
(三)选调条件
1、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7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①法律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法院民事或行政审判工作经历的优先;②在党委、政府研究室或国家机关办公室从事综合性文字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不限专业)。
4、具有较强的调研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人选:
⑴、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⑵、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⑶、试用期未满的;
⑷、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5日至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到海口市法制局办公室现场报名或下载报名表,用邮政快递方式或电子邮件报名。
3、报名提交资料:本人须提供: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印章);⑷通过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⑸独立撰写的职务作品、在国内外刊物发表的文章复印件;⑹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根据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由海口市法制局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会同市纪检等相关部门,于2011年8月21日至26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结果通过电话(函件传真)告知报名者本人。
报名人数与选调职数达不到3:1比例时,减少选调职数或取消选调。
(三)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网络开卷限时答题等方式进行必要的测试,测试内容包括法律运用、应用写作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并根据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体检。
(五)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分别在海口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kou.gov.cn)、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ihk.lss.gov.cn)和海口法制信息网(http://fzj.haikou.gov.cn)等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卫斌,谭新敦
办公电话:0898-68722913、68722891
手 机: 13976271288,13687589915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570135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1号市政府5号楼4029室
海口市法制局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