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编者按:
2016年中国海关全年实际扣留进出境侵权嫌疑货物1.74万余批,涉及货物4205.82万余件。
查扣侵权嫌疑货物特点:
1.海关依职权 主动查扣 为主,约占全年扣留批次总数的99%;
2.以侵犯 商标 专用权货物为主,占侵权嫌疑货物 总量的98.56% ;
专利 权保护货物批次较去年同期增长82.76%,案值同比增长26.33%;
3.查获的侵权嫌疑商品以 消费类 为主;
4. 海运和邮递 是查获侵权嫌疑商品的主要渠道;
5.查扣涉嫌 侵犯国内 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商品数量持续增长;
......
2016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
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黄埔、天津、杭州、宁波、广州海关联合查办进口假冒商标汽车润滑油专案
一、案情介绍
2016年5月,海关总署通过与公安部合作,从一起通过国内某电商平台销售假冒汽车润滑油案件中,敏锐发现相关侵权线索。由于案件发生在进口环节、涉案货物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且危及国内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海关总署高度重视,与公安部商定对案件进行联合督办,并召集杭州、宁波、广州、黄埔、天津等海关组成专案组,部署开展打击进口假冒润滑油专项行动。
行动中,5个海关严密监控来自重点国家的进口润滑油数据,积极开展风险防控,先后采取保护措施20次,查获并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6宗,查扣假冒汽车润滑油80余吨,货值人民币950余万元。黄埔、天津海关发挥传统海运口岸海关在风险查控方面的优势,对海量进口电子数据进行分析过滤,从中捕捉疑点,研究假货报关规律,不断缩小布控范围,在确保合法贸易正常通关的前提下,对进口假冒润滑油实施精准打击。行动期间,黄埔海关分别在黄埔新港、东莞沙田口岸查获3批进口假冒汽车润滑油31.7吨;天津海关分别在天津新港和东疆口岸查获3批进口假冒润滑油38.1吨。专项行动所查扣的润滑油均系假冒“壳牌”、“美孚”、“嘉实多”等知名品牌商品。
黄埔、天津两关继续深挖扩线,及时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通报海关新掌握案件线索,扩大了战果,推动了广西防城港市和天津市两地公安机关加入了打击进口假冒润滑油专案,取得积极成效。公安机关在海关的支持配合下,捣毁境内仓储窝点5个,抓捕犯罪嫌疑人11人,查扣假冒润滑油11万桶。
二、评选理由
(一)本案是海关总署与公安部联合督办的集群大案。海关总署与公安部从各自的管理条线出发,充分调动重点地区的执法力量,相关单位互通信息、共享资源、提前介入、无缝对接,织密一张打击侵权的网络,将假冒润滑油堵截在国门之外。此案的成功查办,为海关、公安在今后打击侵权的执法合作,以及重大案件的联合指挥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本案是进口渠道查获巨额侵权商品的典型案例。本案为海关在海运进口渠道密集查发的侵权系列案件,且查扣的假冒商品数量之多、货值之巨尚属首次。此案再次证明侵权假冒是全球性问题,假冒侵权商品的生产和消费市场也是全球性的,中国作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一员,同样在遭受来自境外侵权假冒商品的危害。
(三)本案为海关与电商平台开展深入合作提供范本。针对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在线交易”的发展趋势和特点,执法机关需要电商平台提供更紧密协作,不断强化电商平台的主体责任,推动电商平台提高对网上侵权假冒线索的发现和挖掘能力,推进海关与平台企业共治,强化海关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海关总署以此案为契机,委托杭州海关签署《杭州海关 阿里巴巴集团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双方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长效合作机制。
(四)本案引起了国际社会及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英国驻华使馆商务参赞专程拜访海关总署,英中贸易协会致函海关总署,英国知识产权局局长肖恩·丹内利先生拜访黄埔海关,均高度评价了中国海关在打击跨境假冒润滑油行动中的工作成效。中央电视台、国际商报、广东卫视、南方网等中央和地方媒体对本案进行多种形式的专题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给予高度评价。
案例二:深圳、宁波、天津、黄埔、上海、杭州、青岛、南京海关查办出口侵犯专利权电动平衡车专案
一、案情介绍
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海关总署为深入推进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支持我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走出去”,组织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青岛、深圳和黄埔海关,开展针对出口电动平衡车专利权保护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相关海关共计查获涉嫌侵犯专利权电动平衡车案件28起,查扣侵权电动平衡车12766台,价值人民币约1300万元。有效遏制了平衡车行业面临的侵权和无序竞争情况,规范了行业秩序,保护了国内平衡车产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相关海关强化信息沟通,联动查控,形成严密的防护网。为了形成打击合力,天津、宁波、深圳、青岛等海关通过跨区域海关执法协作,加强对来源于平衡车产业集中的江浙地区货源的协同监控,在违法分子逃避华东、华南片区海关打击、北上转移的情况下,有效遏制侵权违法行为口岸漂移。
在打击出口环节侵权违法行为的同时,相关海关积极开展行业调研,针对电动平衡车行业侵权乱象,通过推进成立行业协会 、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技术标准、提起民事诉讼等形式,积极引导权利人开展维权,为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支持与保障。
二、评选理由
(一)本案是海关紧扣国家战略大局,加强专利权保护的典型案例。技术创新是我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竞争力,是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转变的重要抓手。此次行动是针对我国新兴产业开展的专利权保护的专项整治。在同类商品、多个口岸短期内密集查获侵犯专利权案件,彰显了海关实施专利权保护、助力企业创新的决心,对于海关系统强化专利权保护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借鉴意义。
(二)本案是总署统筹、多关联动的经典案例。电动平衡车的质量事关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本案中,海关总署高度重视,统一指挥,各关快速反应,加强联系,密切协作,主动深挖扩线和重点突破,改变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了严密的堵截链条,有效防范侵权违法行为的口岸漂移,是海关采取集群作战模式的成功范例。
(三)本案是海关打击侵权和促进创新相结合的典范。电动平衡车专利权领域的侵权乱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这一优势产业对国外市场的开拓。此次专项行动有效规范了电动平衡车出口秩序,促进了行业销量大幅增长、价格回升并趋于稳定,为培育国内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促进新兴产业良好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案例三:上海、南京、广州、北京、拱北等海关开展中美联合执法行动打击跨国销售侵权货物专案
一、案情介绍
根据海关总署与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CBP)及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签署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文件,2016年3月、4月,中国海关会同美国海关联合开展两次各为期1个月的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
行动期间,全国海关共查获输往美国的侵权货物200余万件。其中,上海海关查获寄往美国的侵犯“NBA”商标专用权的球帽一批。该关在海关总署的安排下开展了中美跨境执法协作,及时深挖线索、固定证据并第一时间将上述案件信息经由海关总署通报给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美方根据中国海关提供的线索成功侦破了美国境内的销售侵权货物案件,对其国内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南京海关查获寄往美国的侵犯“OAKLEY”商标专用权的眼镜6302副、侵犯“RAY.BAN”商标专用权的眼镜43副,案值约126万余元。南京海关将案件相关线索及时通报江苏省公安厅,公安部门根据线索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
广州海关查获寄往美国的侵犯“NFL”、“RE”、“NBA”、“ADIDAS”、“REEBOK”商标专用权的球衣、球帽一批。案件查发后,该关深挖线索,运用风险分析下达预定式布控指令,连续查获假冒运动服装5批共计225件。
此外,北京、拱北等海关在行动期间也运用风险分析、区域执法合作、信息共享等手段查获多批输往美国的侵权汽车配件、药品、消费电子产品等。
二、案件点评
(一)本案是双边海关跨境联合执法的成功案例。本案是海关总署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及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执法合作的有效成果,充分展现了双边海关在打击跨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长期不懈努力。该行动获得了中美商贸联合委员会的肯定。
(二)本案是多关协作、多渠道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典型案例。全国各直属海关在海关总署专项统一部署、指挥下,联合作战、同时打击传统货运渠道与行邮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通过专项治理打击了特定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有效维护了国际贸易秩序。
(三)本案是中国海关有效运用风险数据模型分析并发挥显著作用的探索与尝试。中国海关一向注重研究分析风险数据,设计完善数据模型,加强运用知识产权风险信息管理、设置风险参数,采用预定式布控等手段开展监控,最终该专案查获了多批侵权商品。
案例四:上海海关查办出口假冒商标缝纫机头案
一、案情介绍
2016年3月,上海海关将縉云县某公司出口假冒“SINGER”商标缝纫机涉嫌犯罪案移送上海市公安局;2016年9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决,判决当事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决相关责任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罚金合计12万元人民币。
2015年上海海关在开展的“清风”行动时排查发现,浙江縉云地区部分不发企业出口侵权缝纫机情事频发,该地区企业多从宁波口岸出口侵权缝纫机,且被海关多次查处。结合全国海关正在开展专项行动,上海海关认为侵权企业可能采取“口岸漂移”的手法从上海出口侵权缝纫机来逃避监管,上海海关立即在通关系统中加载风险参数对此予以重点监控。
2015年7月,上海海关通过风险布控连续查扣两批出口假冒“蝴蝶牌BUTTERFLY”商标和标有“SINGER”商标的缝纫机头共1621台,货值27346美元。上海海关深挖线索、追溯售假源头,发现该公司曾于2014年因出口假冒“SINGER”商标缝纫机被宁波海关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两年内多次出口侵权货物且主观恶意较重,2016年3月上海海关将上述案件线索通报上海市公安局,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同年9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二、评选理由
(一)本案是上海海关打击“口岸漂移”的成功范例。在海关的严厉打击下,不法分子采取打游击的方式规避海关监管,通过跨地区、甚至跨省出口,给海关打击进出口侵权货物行为带来新挑战。本案中,侵权企业通过宁波公司代理出口,且更换出口口岸,企图逃避海关监管,但海关对此类侵权“口岸漂移”做好防范,构建了严密的监管网络,通过实施风险布控,成功拦截侵权假冒货物。
(二)本案是上海海关加强“两法衔接”的典型案例。上海海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侵权企业之前因出口假冒缝纫机被宁波海关行政处罚的线索,一并通报公安机关,使得法院在刑事审判中认定该企业曾因侵权被行政处罚,再次侵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主观恶性较深,处以罚金刑和实刑并处的重罚,极大震慑不法企业,是“两法衔接”的成功典范。
(三)本案是上海海关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范本。上海海关历来重视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本案权利人作为一家上海大型骨干企业,此前饱受出口侵权之苦。上海海关主动提供服务,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引导企业申请海关备案,帮助企业办理总担保缓解资金压力,帮扶企业培训维权队伍,积极开展口岸防控,先后查获大批假冒该司产品,有效帮助企业恢复海外市场,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例五:厦门海关查办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出口侵权鞋服案
一、案情介绍
2016年1月7日,厦门海关在对福建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申报出口的2票男式防寒衣进行查验时,发现其中17382双运动鞋上使用了“adidas”、“nike”、“puma”等商标标识,货值人民币42万余元。经相关权利人确认,上述货物均为侵权商品。
案件查发后,厦门海关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发生的侵权问题,又在该公司申报出口的4票货物中,查获侵犯 “ CONVERSE”、“PRADA”、 “PORSCHE”等商标专用权的防寒服7327件,货值人民币50万元。
案件查办过程中,厦门海关主动约谈企业负责人,了解到该公司是一家以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的新兴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成立时间虽然短,但业务发展迅猛。该公司现行的管理流程和模式与快速增长的业务量不相适应,导致无法有效筛查知识产权问题订单,引起侵权情事阶段性多发。为此,厦门海关结合调研情况,对该公司实施一对一政策帮扶,指导其通过采取完善公司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客户风险研判管理、提高上门看货监装比例等措施,有效控制侵权风险。经过共同治理,该公司未再出现侵权违法行为,企业订单侵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二、评选理由
(一)本案是新形势下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知识产权治理的典型案例。2016年以来,作为国家大力鼓励发展的新兴业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不断增长的同时,也存在侵权违法行为多发的情况,多地海关均有查获“一达通”系企业侵权案件。针对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发展初期出现的侵权问题,厦门海关本着“稳妥推进、权责对称、风险可控”的原则,从促进外贸稳增长的大局出发,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积极帮扶这一新兴业态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为新形势下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知识产权治理提供了有益探索。
(二)本案是海关与企业知识产权共治良性互动的典范。本案在处理中,厦门海关不是简单止步于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和对侵权货物的处置,而是推行海关与企业知识产权共治,主动调研,对症提出规范运营建议,通过后续延伸帮扶,使侵权企业纠错转正,努力追求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企业也密切联系海关,寻求防范侵权风险举措,在海关的帮助引导下,快速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并落地执行,达到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从“制止侵权”到“防止侵权”的效果。
案例六:黄埔海关联合公安机关破获特大假冒商标休闲鞋案
一、案情介绍
2016年3月初,权利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在配合安徽蚌埠警方案件调查过程中了解到:近期可能有大批假冒休闲鞋从黄埔老港口岸出口。根据权利人立提供的线索,黄埔海关立即展开风险研判,通过数据比对快速锁定嫌疑货柜。3月10日,重庆某贸易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休闲鞋(无品牌)到新加坡普劳萨巴洛克港,报关触发海关预定式布控指令。经查,嫌疑集装箱柜门位置堆放的正常货物,在箱体的中后部却装有大量侵权休闲鞋,共查扣侵犯“CONVERSE”商标专用权的休闲鞋33700双和近似“ALL STAR”商标休闲鞋3350双,货值人民币166.4万元。
黄埔海关迅速启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向蚌埠警方通报案情。蚌埠警方接报后高度重视,派出专案组赴广州展开深入调查。在海关的协助下,警方从报关环节打开缺口,目标指向同一犯罪团伙,决定将海关现场案件与公安在办案件并案侦查,完善了从“采购至出口”的证据链条,一举破获 “广州姐妹鞋业艾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扣侵权运动休闲鞋50余万双,涉案金额人民币逾4亿元。
对于案件中公安机关难以刑事追诉的近似侵权违法部分,黄埔海关法规部门依法开展行政调查,用行政手段补充刑事打击,继续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实现“两法衔接”工作成效的最大化。
二、评选理由
(一)本案是“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下成功查办的典型案例。案件中口岸海关与内地公安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精诚合作、紧密配合,取得显著成效。海关办案单位主动靠前,与警方开展密切合作,第一时间收集固定证据,调取、甄别报关单证,从中发现与蚌埠警方在办案件的关联证据,为串并案件提供关键帮助。案件经过扩线侦查,最终成功打掉了一个长期在粤皖两地从事生产、销售、出口侵权假冒商品的犯罪团伙。该案涉案人员多、案值巨大被列为公安部部级督办专案。
(二)本案是海关与权利人密切合作、快速反应、主动查发的成功案例。海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离不开权利人的支持与配合。长期以来,黄埔海关与权利人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互动,双方在工作中互信互助、互利互惠。本案中,权利人与海关的密切配合,信息传递及时,为海关快速锁定侵权嫌疑货柜赢得了宝贵时间。
案例七:宁波海关查办出口侵犯自主品牌挂锁案
一、案情介绍
2016年2月1日,浙江某公司向宁波海关隶属北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挂锁等货物。经布控查验发现,标有“三环”标识的挂锁9万多把,价值约68万元人民币。经商标权利人烟台三环锁业集团有限公司确认,这批货物均为侵权商品。宁波海关扣留涉案货物后,将案件线索通报浙江省公安厅和宁波市公安局,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立案侦查。
查获该案后,宁波海关充分利用风险信息平台,对品名、数量、境内货源地、航线、最终目的国等各报关要素展开分析比对,总结口岸侵权案例和历史数据,探索侵权违规的相似性及规律性,挖掘该案隐藏的风险点,开展风险分析、下达预定式布控指令。
2016年3月18日,宁波海关在福建省某公司申报出口的挂锁中查获侵犯“TRI-CYIRCELE”商标权的挂锁15万个,价值人民币133万多元。随后宁波海关又连续查获三起侵犯“三环图形”商标权的挂锁案件。
二、评选理由
(一)本案是海关打击出口侵犯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的典型案例。近年来,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施行,许多国内企业注重自主创新研发,不少优秀的国内品牌应运而生,并在国际上拥有广阔的市场。侵权问题经常阻碍国内优秀品牌开拓海外市场。保护国内品牌、支持企业“走出去”,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成效重要体现。宁波海关积极行动,深入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加强对国内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有效制止了假冒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维护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声誉。
(二)本案是海关利用风险分析手段,实现重点防控和精准打击的典范。挂锁是宁波口岸侵权高风险商品之一,宁波海关一直将其作为重点打击的目标商品,充分利用风险分析查控手段,总结口岸侵权案例和历史数据,探索侵权违法的关联性及规律性,同时加强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联系配合,发挥权利人在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强化信息收集和案件经营,重视每一个细小线索的深度挖掘,提升打击侵权的针对性,有效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八:南宁海关查办出口系列假冒商标商品案
一、案情介绍
2016年 8月5日,南宁海关接到权利人举报,称广西某商贸有限公司将于当日从南宁海关隶属凭祥海关综合保税区口岸,向越南出口大批侵权商品。南宁海关立即召集风险情报研判小组成员部署相关工作。经综合研判,海关加强对涉嫌侵权货物出口时间、口岸、运输工具等信息的筛查,并及时下达预定式风险布控指令。当日中午,南宁海关就组建了临时机动查验小组,赴凭祥口岸现场开展相关工作。当日下午,南宁海关陆续捕获6票报关单,共计5个集装箱的侵权嫌疑货物。上述货物为涉及侵犯“NIKE”、“Apple”等22项商标权的鞋服、背包、手机配件等共10.4万件。不法分子为了掩人耳目,将侵权货物与合法货物混装,给海关查验鉴别制造障碍。
经价格机构鉴定,上述货物价值人民币720余万元。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让·卡斯兰简单股份有限公司(法国)等21家知识产权权利人向该关申请保护。鉴于该案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南宁海关及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通报案件线索,公安部门决定立案侦办。
二、评选理由
(一)本案是南宁海关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密切合作查处的典型案例。边境陆路口岸通关时间短,权利人提供有关线索时限紧急,机会稍纵即逝,南宁海关深入分析、比对数据、快速反应,准确锁定嫌疑目标,一举查获特大侵权案件,有力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本案是南宁海关各职能部门在“大协同”理念指导下查发侵权案件的成功实践。该案查发过程中,在情报经营、风险布控、机动查验、联合执法等多个环节充分发挥海关内部执法合力,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
(三)本案是陆运边境口岸推动“两法衔接”的成功典范。该案是南宁海关近年在边境小额贸易渠道查获的货值大、数量多的单起侵权出口案件,南宁海关及时通报案件线索、成功推动公安部门立案侦办此案,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案例九:郑州海关查办出口假冒商标集成电路案
一、案情介绍
2016年6月7日,某企业向郑州海关隶属新乡海关申报出口集成电路(放大器),规格型号为Texas Instruments OPA2333-HT 153PV,单价53.975美元,总价107.95万美元。该关审单关员经查询,了解到该批货物为家用轿车的中央主控集成电路,用于车辆启动时控制由于电流瞬间过载引起的短路现象。货物涉及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重点商品汽车配件,事关人身财产安全。该关结合数据统计与风险分析,及时下达了布控指令,通过对该批货物全部开箱查验,发现货物包装上标有“Texas Instruments”标识,涉嫌侵犯德州仪器公司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专用权。经权利人实地查看货物,确认该批货物侵权。
由于商品敏感、案值较大,郑州海关搜集固定案件相关证据后,立即向河南省公安厅通报侵权案件线索,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评选理由:
(一)本案的查发反映了内陆海关较高的知识产权执法意识和能力。郑州海关虽然是内陆海关,但长期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本案中,该关各部门密切配合,统计部门通过通关数据风险分析确定关注重点,各相关现场海关密切关注涉案货物物流信息,关区内转关现场紧密联系,及时通报最新情况,办案海关及时布控查验,法规部门及时开展立案调查,最终成功查办案件。
(二)本案是海关打击重点敏感商品侵权假冒行为的典型案例。假冒汽车配件社会危害极大,海关一直将其列为打击重点。本案涉案汽车配件数量多、金额大,且通过网络渠道销售,隐蔽性强,海关查发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深挖线索,有力震慑了不法份子制假、售假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本案查办体现了海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本案当事人在海关办理案件中始终不予配合,故意设置调查障碍,给海关办案造成了较大难度,该关面对实际困难,能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办案程序,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最终顺利完成了案件办理。
案例十:拉萨海关查办出口假冒商标商品案
一、案情介绍
2016年6月16日,西藏某贸易公司向拉萨海关隶属吉隆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报关单数据显示该批货物由22种商品混装组成。经审核,该关认为此份报关单申报出口的手提包归类与实际商品不符,存在伪报的嫌疑,遂对该票报关单进行布控。经查验发现,有300个手提包使用了“PRADA”商标,140个手提包使用了“GUESS”商标,90个手提包使用了“MICHAEL KORS”商标,2256双袜子使用了“DISNEY”商标,该批货物做工粗糙,申报价格畸低,存在侵权嫌疑。海关通知当事人补充申报知识产权状况,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购买凭证或权利人许可文件,海关暂停该批货物的通关并通知权利人确权。四家权利人均确认上述货物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并提出保护申请。吉隆海关依法扣留上述侵权嫌疑货物,经调查认定该批货物构成侵权,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决定。
二、评选理由
(一)本案是雪域边关克服艰苦环境认真履职的典范。吉隆对尼口岸设在高原峡谷间,山高、路险、谷深,加之2015年“4.25”尼泊尔8.1级地震对吉隆海关监管设施破坏尚未恢复使用,查验工作异常艰苦,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海关监管面临巨大压力与挑战。但一线执法人员始终绷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这根弦,在艰苦的边境口岸保持打击侵权假冒的敏感性,克服远离家人、交通不便、高原缺氧的各种困难,严格履行把关职责,确保“管得住、通的快”。
(二)本案是边关运用风险分析技术查获侵权货物的典型案例。在出口货物大幅增长、监管条件困难的背景下,拉萨海关在人工查验基础上,积极探索风险分析技术的运用,以企业信息、报关单信息、执法系统信息为平台,对商品品名、价格、经营单位等高风险要素进行评估,通过开展风险分析提高打击侵权假冒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摸索出一套符合自身实际的知识产权查控工作经验,取得显著成效。
(三)案件的成功查处是拉萨海关主动作为的缩影。拉萨海关克服地处边陲,边境线长等困难,积极尝试风险分析技术,深挖自身潜力,坚持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能力,筑牢关员打击侵权的思想防线。2016年吉隆海关33起案件的成功查处是高原边关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的最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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