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60平方米新房可入户2人
28.08.2014 10:47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海南日报海口8月27日讯(记者单憬岗刘贡)昨天出台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4项举措,以继续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其中进一步放宽了本省籍居民购房入户条件,按购房面积实施差别化入户。
据海口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该市按购房面积实施差别化入户,购买60(含)-90(不含)平方米新建商品房(含产权式酒店,下同)可在所购商品房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申请登记户口人数(简称入户,下同)总计不能超过2人,购买90(含)-120(不含)平方米新建商品房入户不超过3人,购买120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入户不超过5人。
该市还建立房地产销售奖励机制,对岛外中介机构每销售1套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上的商品房,奖励1000元,每销售1套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奖励500元;同时奖励该市2014年销售量(网签数据)前10名的房地产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该市减免部分购房税费。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8.08.201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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