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为干扰走向理性统一 大数据孕育环境新力量
当前,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考核谁、谁监测”现象,地方环保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各种考核压力下,行政干预数据质量的冲动较大。为规范环境监测,环保部将积极推进国家监测事权上收。至“十三五”末,将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到11月底,公众看到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都将由国家统一发布,地方政府共享国家网数据,但不再参与数据的生产和审核。
精准的监测数据是污染治理和科学决策的基础。为此,环境保护部专门印发了《“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下文简称“方案”),作为规范全国各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和运维机构监测行为、保证监测数据质量的专项指导性文件。《方案》能否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可信?
随着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继出台实施,尤其是2017年“大气十条”(又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迎来终考,考核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权威直接关系治理成效的结果。但是,目前,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自身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环保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体制机制不顺,管理制度急需更新,监测规范和技术体系尚需完善,制度规范执行不到位。其中,存在“考核谁、谁监测”现象,地方环保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各种考核压力下,行政干预数据质量的冲动较大。
“在事权上收、省以下垂直管理和监测服务社会化等新形势下,现有质量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柴发合研究员表示,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监测方法标准不全,全国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质控体系尚未健全,特别是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数据审核不落实、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为此,根据方案,2016年底前,完成338个地级以上城市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事权上收;2017年起,逐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技术体系;2020年,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而在2016年9月,环保部就已启动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站点监测事权上收工作,截至11月6日,交接工作已基本完成;启动全国地表水2767个国控断面监测(其中1940个为考核断面)事权上收的试点工作,均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并委托社会监测机构运行维护。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张远航称,近年来,我国环境监测的发展势头非常快,越来越适应反映真实空气质量状况的要求。以大气质量监测为例,2012年前只有3个参数指标,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后是变成了6个参数,同时,很快就实现了74个城市联网观测,2015年进一步实现了全国338个城市监测。
但在当前,环境数据造假时有耳闻,改善环境成了“改善”数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傅德黔研究员说,方案构建了多层次包括环保部门内外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国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不少于三级,由国家质控平台(一级)、区域质控实验室(二级)、监测实验室/运维公司(末端)构成,实现各监测指标的量值溯源和比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国家网,原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总站,负责国家网监测数据传输、审核,地方只为国家网运维提供保障,共享国家网监测数据,不再参与数据的生产和审核。
如何提升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方案提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全面建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所有站点原始监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谁考核、谁监测”,保障用于评价、考核的数据不受行政干预。
方案同时提出,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国家与省级环保部门组成的两级质量管理模式,强化国家网运行管理,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加快提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技术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规范体系,构建质量控制体系,创新质控技术手段,完善自动监测数据采集和远程质控系统。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表示,“十三五”的监测科技更注重多领域新技术的融合与应用。其中包括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如水中的在线水质挥发性监测技术;大气环境监测和防治关键技术,主要包括细颗粒物监测、移动源排放监测和非常规污染物的监测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监测技术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