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西培农场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核准工作

11.12.2015  16:39

儋州市西培农场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核准工作

  12月2日,儋州市安监局相关工作检查小组到我场,就我场上报的2016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实地核查。

  我场2016年度申请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点共37家。市安监部门会同农场安委办,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逐项核实审查验收,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以验收审批。一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不得小于10平方米的专营场所,不得经营销售其他物品;二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必须专柜销售,专柜内除摆放烟花爆竹产品外,不得摆放其他物品;三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必须有专用的储存仓库,仓库内应断电、断火,保持干燥、通风,不得放置其他物品;四是销售地点、储存库房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等设施;五是100米范围内无学校、幼儿园、医院、娱乐设施等人员聚集场所;六是50米范围内无其它零售网点;七是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八是销售点存放数量不超过规定数量。

  经检查,有一家经营点设在居民小区,不符合要求;有两家电线没有套管,检查组要求完成整改后才申办。通过安监部门的现场核实审查验收,进一步加强了我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有效保障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有序、安全发展。

(儋州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