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儋州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省级复核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3个厅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琼卫疾控〔2009〕25号)精神,我委组织省级考评组于2014年12月8-9日按照国家《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标准,对儋州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申报工作进行了复核考核评估,现将复核评审结果通报如下:
一、省级复核评估结果
(一)综合管理指标复核评估
省考评组通过听取儋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并对组织领导、碘盐管理、监测与防治、健康教育等各项综合管理指标进行复核考评,综合管理指标复核评估得分为91.5分。
(二)技术指标复核评估
省考评组按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在儋州市抽取了5个乡镇,在所抽取的每个乡镇中各随机抽取4个行政村和1所小学。在所抽取的行政村随机抽取15户居民食盐样品,共300份,采用定量方法检测食盐含碘量,经过人口加权后得出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3.7%;每所小学随机抽检20名8-10岁儿童尿样,共100份,检测尿中碘含量,儿童尿碘中位数为166.5μg/l,尿碘含量小于50μg/l的比例分别为4.29%;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为0.3%。技术指标复核评估(合格碘盐食用率、儿童尿碘中位数、儿童甲状腺肿大率)达到消除标准 。
二、省级复核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碘缺乏病消除标准(GB 16006-2008),省复核评估组的评估结论如下:儋州市在管理指标和技术指标自评得分和省复核评估组得分一致,均达到国家碘缺乏病消除标准,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
三、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完善。儋州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可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机制,通过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和防治及宣传工作,提高全市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能力;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提高群众主动购买碘盐的自觉性。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连续三年达到90%以上,分别为97.33%、96.23%、93.67%;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保持在100µg/l以上,分别为213.9ug/l、130.5ug/l、179.2ug/l;儿童甲肿率为0-0.3%,促进了我省提前实现国家规定的95%以上县级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要求。
(二)部门协调,落实碘缺乏病防治措施。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碘缺乏病防治各项任务。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下达目标任务,疾控机构拟定技术方案,各项业务工作得到了全面落实。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经费,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市教育部门认真做好学校学生健康教育方案的实施,积极组织和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碘缺乏病调查工作。市盐务部门建立多渠道的碘盐销售网络,做好碘盐贮存、运输及销售工作,同时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私盐查处打击力度,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确保全市居民能够食用合格的碘盐。广电等其他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大力开展5.15宣传活动,通过大力推广宣传食盐加碘,居民的碘营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市民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有了很大提高。
四、存在问题
(一)儋州市周围少数沿海地区仍然有非碘盐冲销。
(二)村级碘盐供应网点不足,边远地区碘盐价格偏高。
(二)少数沿海地区碘缺乏病的健康宣传力度仍薄弱,群众、学生的碘缺乏病的知晓率较低。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府领导。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已经取得的防治成果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防治,巩固成果。
(二)沿海地区容易受非碘盐冲击,各部门需加强配合做好非碘盐的稽查工作和联合执法打击私盐力度。
(三)加强以农村为重点的碘缺乏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每年“5.15碘缺乏病防治日”为契机,提高市民对碘缺乏危害的认识,使群众自觉食用加碘盐。
(四)加强病情监测。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碘营养监测,持续保持消除水平。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的有机结合,为适时调整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