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港丰农贸市场未履行“禁塑”职责,被罚款5万元

10.09.2021  11:14

  9月9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海港路的港丰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时,现场发现港丰农贸市场内仍有多位经营业户违法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鉴于自2021年3月以来,港丰农贸市场未认真履行“禁塑”市场主体责任,致使市场内发生多起经营户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件,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法对港丰农贸市场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介绍,自2020年以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及环保、商务等部门多次在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内开展“禁塑”宣传活动,在市场内外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环保购物袋。同时,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与秀英全区15家农贸市场、便民点负责人签订“禁塑”承诺书,对“禁塑”工作多次进行指导、约谈,强调市场主体务必落实“禁塑”监管责任,杜绝市场内经营业户销售、储存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指出,港丰农贸市场内经营业户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港丰农贸市场对这种违法行为没有完全制止和没有立即向辖区监管所报告。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对港丰农贸市场内业户因违法使用不合格塑料制品行为查处的14宗案件中,没有任何一宗是港丰农贸市场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提供线索或报告的。由此可见,港丰农贸市场对市场内“禁塑”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完全履行“禁塑”监管市场主体责任。

  商报记者另悉,港丰农贸市场的开办者是海口港丰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5月22日,因未履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义务,被责令改正、警告后,仍拒不改正,海口港丰实业有限公司被罚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