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供电局发布《关于清退临时接电费的公告》

14.02.2018  20:12

      2月13日,三亚市供电局发布了《关于清退临时接电费的公告》,要求戴国城、三亚城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三亚市水务局等缴纳临时接电费的单位或个人,在2018年2月25日前办理退款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或将面临被没收上缴国库的风险。

      附:三亚供电局关于清退临时接电费的公告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17〕746号)的要求,我局从1月19日前全面清退临时接电费,目前仍有部分缴费单位尚未与我局取得联系,请以下单位在2018年2月25日前到我局属地供电所或迎宾路办公楼办理退款手续,逾期临时接电费将面临被海南省物价局以没收形式上缴国家的风险,届时相关法律责任我局不予承担。

      特此公告。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