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住宅小区等单位禁止焚烧垃圾 发现将严处曝光

10.01.2015  03:09

      原标题:海口住宅小区等单位禁止焚烧垃圾 发现将严处曝光

      1月9日,海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出《关于禁止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和住宅小区等单位焚烧垃圾的通告》,防止因焚烧垃圾造成火灾事故发生。

      《通告》指出,禁止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和住宅小区等单位焚烧垃圾,避免危及周围建(构)筑物或货物堆垛。通告指出,垃圾堆不得随意堆放,占用消防车通道、占用建(构)筑物的防火间以及距建(构)筑物内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处等行为,或在固定垃圾堆放点附近燃放烟花爆竹或使用明火将被禁止。一旦发现,执法人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海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提醒,冬季风干物燥,火灾风险系数高。有固定垃圾堆放点的,应及时清理,防止阴燃、自燃或外部飞火引起火灾。为了确保安全,近日,海口市多部门将联合执法,对随意焚烧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安全隐患和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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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海网 作者:刘培远

      1月7日,记者从海口市城管支队获悉,近日,海口市城管支队将联合各区城管部门,开展禁止焚烧垃圾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在卫生保洁过程中就地焚烧垃圾的行为,一旦抓到现行,将从严从重给予处罚。

      2015年1月5日晚,市民肖先生投诉,毕弗利别墅内有人焚烧垃圾,污染环境。海口市城管支队及时派员与美兰区城管执法队员到现场进行查处,检查发现有焚烧过的痕迹,焚烧垃圾的现象确实存在。经查,该别墅区个别户主把庭院内的树枝进行修剪,别墅物业不给清运(只负责清运生活垃圾),树枝干枯后他们擅自采取燃烧的方法进行处理。对此,执法队员对物业进行批评教育,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严禁再出现燃烧垃圾现象,违者将给予处罚。同时要求环卫部门及时帮助该物业清运树叶园林垃圾。

      春节将至,为有效防止市区内随意焚烧垃圾(指生活垃圾、枯枝树叶、杂草等),进一步改善海口市大气环境质量,城管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止焚烧垃圾执法检查。

      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海口市城管支队从三个方面强化工作:一、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焚烧垃圾的危害性,公开曝光违法焚烧垃圾行为,营造禁烧垃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氛围;二、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设有围墙(围档)的空地或杂物堆放地以及垃圾池、垃圾箱等地点,与街道办事处、社区、企事业单位等进行沟通,督促其做好垃圾清运、消除焚烧隐患。三、督察大队将联合环保部门开展垃圾禁烧执法工作,重点查处在卫生保洁过程中就地焚烧垃圾的行为,一旦抓到,将从严从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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