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组织工程技术治疗软骨缺损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继教办函〔2014〕1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11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组织工程技术治疗软骨缺损技术培训班班”【项目编号:2014-04-07-247(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口市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14日全天在海口市人民医院C区5楼会议室报到,15-16日在海口市人民医院C区5楼会议室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全国各级医院从事骨科基础、临床、科研等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骨科曹力教授、主任医师;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孟志斌授、主任医师;海南省人民医院骨科沈宁江教授、主任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 经皮自体干细胞移植治疗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临床操
作技术;
(二) 软骨、骨组织工程研究的现状与趋势;
(三) 三类技术修复关节软骨组织缺损;
(四) 人骨髓间充质干细胞的获取、分离和体外培养技术;
(五) 关节软骨损伤的修复策略;
(六) 组织工程支架材料的生物学特性及临床应用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5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6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今后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花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上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10日前将《“组织工程技术治疗软骨缺损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口市人民医院骨科中心,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人及电话:金旭红,13976992617;丁晓莉,13876775641。
附件:“组织工程技术治疗软骨缺损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组织工程技术治疗软骨缺损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务或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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