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做好防御“海鸥”工作

16.09.2014  15:16

  目前,记者从陵水黎族自治县三防指挥部获悉,为做好防御今年第15号台风“海鸥”工作,陵水黎族自治县三防指挥部已于今天早上10时启动防风IV级应急响应,下午17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为确保防汛防风安全,三防指挥部已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防御工作。

  各沿海乡镇、海洋与渔业局继续抓好渔船鱼排防风安全工作,对渔船进港避风情况要进一步核实,特别是对“三无”渔船的管理安置工作,确保所有渔船全部进港,做到不漏一艘船、不留死角。同时,要加强港内安全管理,做到渔船防碰撞,防走锚。在台风预警解除之前,要根据沿海的具体风况,及时组织渔船、鱼排及海上作业人员撤离上岸。台风警报没有解除前,决不允许渔民回到船上和出海作业,绝不允许鱼排上留人员看守,决不允许渔船顶风出海,避免发生渔船及渔民安全事故。

  水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要把水库的防风工作当做重中之重来抓,要加强对水库巡查、检查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辖区的水库、山塘、拦水坝各乡镇要按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水库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水库防汛责任人要到责任水库、山塘、拦水坝进行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应急处置,确保水库防风安全。

  旅游部门要关闭旅游景点、景区,停止高空、涉山、涉水、探险等旅游活动,加强对游客防风安全意识的宣传,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要及时做好人员转移撤离工作。对居住危房、临时工棚、低洼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的转移要及早做好准备,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转移,特别是要关注农村孤寡老人和五保户人员的安全。

  切实做好在建工程(工地)的防风工作。县住建局、招商办要提早通知在建工程、工地做防风工作,受台风影响时一律停止工地作业,并做好施工工棚的防风安全,必要时工地人员要全部撤离。

  城管部门要做好城市防风防洪工作。立即开展排水防涝设施的检查排查,及时清除排水障碍物,拆除和加固高空悬挂物。同时,做好临时工棚的安全检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危险的路段、区域及时进行交通管制,防止台风暴雨时,街道受浸,广告牌、高空悬物被刮掉伤到人,确保防风防洪安全。

  要做好山洪、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特别是预报有强降雨的地区和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加强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加强24小时值班工作,并有领导带班,确保防汛防风政令畅通,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

  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强度变化、降雨情况、影响范围,加强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发布台风信息。(记者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