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18岁男子嫖到45岁大妈 遇警察询问可否退嫖资

09.01.2015  17:05

  中新网1月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18岁李姓男子为告别处男之身,前天透过网络花6000元(新台币,下同)找到金发浓妆的援交女援交,完事后遇警临检,一开灯、警方一查身份,才知对方竟已45岁,李问警察:“她都可以当我妈了,可以要她退钱吗?

  警方调查,李某去年8月满18岁,至今仍无性经验,觉得在同侪间没面子,前天看到通讯软件line所传送来的援交广告,于是与对方联系要找年轻女子援交,并在前晚6时许与曾姓女子相约一处汽车旅馆。

  由于房间灯光昏暗,曾某画了浓妆、染了头金发,加上身材不错,李男看不出对方年龄,虽然曾女开口要6000元,李因为心急,就付了6000元进行性交易。

  两人才刚完事,就遇到警方临检,两人坦承确实有性交易,由于灯全开,李看到曾女的脸,用化妆掩盖的细纹越来越清楚,开始怀疑对方年龄。

  两人至警局制作笔录时,李男问警方才知道曾某已经45岁,大李某整整27岁,当场傻眼;但曾女告诉警方,自己是首度下海。

  警方昨讯后将曾某与李某依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1500元,并将载运曾某的35岁汤姓男子依妨害风化移送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