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6岁新郎”否认奉子成婚 称系真心相爱
近日,一则名为“广西宾阳13岁新郎迎娶16岁新娘”的网帖在社交媒体上走红,网传照片中,两名看上去稚气未脱的新郎新娘身穿婚服,出现在婚礼现场。
昨日下午,新郎张某回应新京报记者称,他是广西马山县人。自己在网上意外走红后已被广为人知,现在其正受此困扰。他强调,自己已经年满16岁,二人系真心相爱,但暂无要小孩的打算。
新郎称两人婚事获家属认可
张某告诉新京报记者,双方于去年相识,今年正月初八刚办了新婚喜酒,网上的照片正是在婚礼当天流传出来的。
网传照片中,张某身穿西服,脚穿皮鞋,身穿白色婚纱的女方吴某同样稚气未脱,二人在婚床上正面对镜头微笑。
张某称,虽然自己看起来年轻,但已满16岁,而自己也并非网上所传“奉子成婚”,二人是“真心相爱”的,自己的这门婚事得到了双方家属的认可,所以才办了婚宴。虽然暂时未达到法定领证年龄,但到了年龄就会去领证。
据当地媒体报道,新郎张某上完初二就辍学前往南宁市务工,而新娘去年上完高一也停止了学业。
这一情况获得张某证实。他称,自己已经外出务工挣钱约有两年了,但是现在还是要以事业为主,至少还要四五年后才会要孩子,暂时不作考虑。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夫妻二人的QQ资料中,均显示龙年出生,女方职业一栏中仍标注为“学生”。
意外走红“打乱我的生活”
新郎张某QQ空间的一篇日志提及,自己放弃学业去打工并未后悔,“不是我不爱上学,而是我知道自己就没有这个能力,继续勉强下去也只是徒劳的浪费时间和金钱,我的父母是农民,知道他们的钱是流血流汗挣出来的,我又怎能忍心去挥霍它们。”
张某告诉新京报记者,读书是为了挣钱,而自己在挣钱了,读不读都没有关系,而他的最终目标是“当上老板”。
他在QQ空间中称,自己“看不起那些只知道挥霍青春,挥霍父母血汗钱的富人家孩子。他们只知道花钱时的快乐,却永远体会不到挣每一分钱的艰辛,无论我受到多大的委屈,都必须要忍。”
“这件事已经打乱了我的生活。”张某称,在网上意外走红后,他出门发现路上有人盯着他,这两天还有不少人通过电话和社交软件向他询问。
■ 律师说法
不属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不少网友质疑这对年轻夫妻未满婚龄就结婚的举动。
对此,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我国采取的是结婚登记制度,只有符合法定婚龄的男女双方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后,才形成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当事人称年满16周岁,仍未达到法定婚龄。虽然按传统习俗办理了婚礼,也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
他说,根据我国刑法,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将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如果该事件中双方均满16岁,虽属于同居关系,系无配偶的自愿同居行为,我国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但未成年人的身体尚处于发育阶段,心智也未健全,出于道德价值上的考虑,建议同居之前还是要慎重考虑。
新郎中途辍学的情况被不少网友质疑违背了九年义务教育。韩骁表示,我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送适龄的子女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未履行义务的可追究监护人责任,此外法条还明文禁止任何组织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如违规可按照国家有关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处罚。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