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男子凌晨进店欲按摩 被店员殴打身亡
原标题:一男子凌晨欲按摩被殴身亡两被告一人被判13年,一人被判8年
两青年男子陈某和徐某,凌晨去休闲中心按摩,由于休闲中心已打烊,徐某就不停地敲打大门,且不听劝告,与休闲中心工作人员起冲突,并被对方殴打。最后徐某被送到医院时死亡。近日,省一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男子凌晨欲到休闲中心按摩被打身亡
2014年9月14日凌晨6时许,徐某被送进医院的急诊科,医生检查时徐某的心跳已停止。为了确诊,医生给徐某做了心电图检查,证实徐某已死亡。记者在屯昌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上看到,徐某尸体胸骨背侧不完全骨折,心脏右心耳创口深至右心房,心包膜完整,心包腔积血及血凝块300ml,符合钝性外力作用于胸部致胸骨骨折、心脏破裂、急性心包填塞死亡。即徐某是被人打死的。
2014年9月14日凌晨4时许,陈某驾驶摩托车载徐某来到屯昌县屯城镇一休闲中心按摩,当时休闲中心已关门,徐某就去敲门。据陈某回忆,不久后,一男子打开大门,徐某走进休闲中心,但两人起了矛盾,该男子用头顶撞徐某头部,并劝徐某离开。随后,冲突升级,该男子掐住徐某的脖子推到门口,将徐某踹到门外。事后,经调查该男子是张某某。紧接着,休闲中心郑某某也加入到打人事件中。郑某某挥拳击打了徐某的胸、腹部等部位后,又去追打陈某。而张某某继续对徐某进行殴打,并将其打倒在公路的人行道上,用脚踹徐某的胸部。陈某挣脱他们的围困,逃离现场。待张某某和郑某某返回休闲中心之后,陈某返回人行道搀扶徐某离开,但发现徐某已经不省人事,遂将徐某送往屯昌县人民医院就诊。之后,徐某的弟弟报了警。2014年9月15日,在屯昌县屯城镇一休闲中心,张某某和郑某某被刑事拘留。事后,陈某被鉴定为轻微伤。
两被告一人获刑13年,一人获刑8年
今年7月20日,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郑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向省一中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出生于1989年,福建人,初中文化。被告人郑某某出生于1976年,福建人,小学文化。在庭审期间,两被告家属自愿代赔218000元,且取得被害人家属出具的谅解书。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郑某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某在本案中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郑某某系从犯。被害人徐某在休闲中心已关门停止营业的情况下,不停地敲打大门,且不听劝告,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法院遂决定对被告人张某某予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郑某某予以减轻处罚。12月15日,省一中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被告人郑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