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一卫生院诊所被处罚

13.05.2022  01:30

  5月1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非医师行医。近日,屯昌屯城王大龙街道卫生院诊所及其聘用的员工同一天被处罚,罚没款10100元。

  据悉,屯昌屯城王大龙街道卫生院诊所(屯城镇昌达路12号)于2022年1月24日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张某人为一名患者做树脂充填治疗,未开具处方,该患者现金缴费100元。张某人是屯昌屯城王大龙街道卫生院诊所聘用的员工,平时主要负责诊所日常管理工作,并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5月9日,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屯昌屯城王大龙街道卫生院诊所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张某人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