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一出纳卷走公款20余万元 亡命天涯22年的她自首了

07.01.2020  16:55

      1997年,30岁的符某琴卷走公款20万余元后潜逃,潜逃22年间不敢抛头露面,不敢出去工作,被卷走的资金也花费殆尽。时至今天,52岁的她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自食苦果。

      1997年1月,在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班的出纳员符某琴坐立不安,心不在焉。营业部的主任姜某发现了符某琴的异常后,其担心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于是将情况汇报给农信社主任陈某。陈某组织人员开始查账发现营业部库房短款6万元,而林某管理的大库还存有1万元。

      符某琴发现事情要暴露,赶紧将林某拉入卫生间。“我从营业部的库房拿了5万元去赌博,你帮忙掩饰一下,我中午就拿钱放回库房。”面对符某琴的求助,林某答应了。当值班人员询问符某琴和林某短款的事情时,两人便解释说6万元全在农信社的库房。

      值班人员准备清点库房,而库房需要2把钥匙才能打开,一把在林某身上,另一把在大库保卫员简某身上。机缘巧合,查账时刚好基层网点信用社来领款,保卫员简某便押钞去了,因此未能及时清点库房。

      后经清点库房的营业款只有1万元,5万元短缺。于是众人出门寻找符某琴,但并未找到。案发当天晚上7点半,农信社再次查库,发现短款201459.76元。2019年6月13日,符某琴到屯昌县公安局自首。

      近日,在法庭上,符某琴认罪认罚且全部退赃。近日,此案在屯昌县法院宣判,法院认为,符某琴利用担任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出纳员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201459.76元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故一审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符某琴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