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特区使命 促人和政通

20.10.2014  12:19
法治海南·依法行政
   ■海南日报记者  彭青林

  “以前要花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约70美金来办理签证手续,现在只需提前24小时与旅行社联系,登记信息,就可以随团免签进入海南。”韩国游客金先生说,便利的免签入境政策,让他每年10月都能很方便地来海南打高尔夫。

  金先生所不知道的是,他的便利不但凝聚了各行政部门的 努力 ,更得到了《外国免签证旅游团管理办法》——中国内地第一部涉及免签外国人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政府规章的保障。在法律的框架下,国家赋予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优惠政策转变为行政过程中游客可以实实在在享受的便利。

  每一次特区使命的履行,都是一次依法行政的过程,都离不开对法治的遵循和法制的保障。

  站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起点上,全省政府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在推动立法和严格执法、转变行政作风、提升依法行政 能力 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更好履行特区使命奠定了坚实基础。

  立规矩践行改革

  助推立法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

  特区之“”,如果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就无法真正迈开探索的步伐。对此,海南各级政府在履行特区使命的过程中无不有深切的体会。

  “海南特殊的省直管市县体制,在实践中涉及到大量法律问题。”省法制办副主任王雪林告诉记者,我省在不断完善省直管市县体制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制度上的规范和创新,为各级政府的改革实践提供了法律支撑。

  在以省政府令形式将177项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市县政府行使、取消9项行政管理事项的基础上,省政府近年来先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运用特区立法权对一批法规议案进行审查修改,使事权下放有了法制保障。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与部分省市下放权限情况的比较来看,我省下放的权限数量明显多于其他省市,大部分下放的权限含金量都比较高,其中经济管理的事权占到了总数的8成以上,激发了海南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得到了国内有关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

  推动立法、建章立制是依法行政的基础。近年来,我省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实施绿色崛起战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切实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动政府立法工作,使依法行政“有法可依”。

  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制度保障逐步建立。为贯彻实施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国家战略,省政府先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订了《海南省旅游条例(修订)》等一批地方法规,创新了旅游业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完善了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要求,加强了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提供了法律依据。省政府还制定了《外国免签证旅游团管理办法》、《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等行政规章。

  全面深化改革项目逐步得到法律推动落实。省政府先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改计划生育管理、林地管理、教师管理、农垦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为相关领域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改革实践进行了规范,将改革纳入法制化轨道。

  青山绿水有了法律保障。近年来,省政府先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实施了涉及水域、森林、海洋等方面的生态环境立法,并制定了一批鼓励节能绿化和加强污染防治的地方法规。

  立法最多还是民生。随着我省民生改善步伐的加快,政府部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或修改了一大批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法规和规章,强化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保障了农民和农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海南制定的游艇管理试行办法,形成了比较大的政策优势,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艇产业上下游企业进驻,业内都比较看好海南。”临高一家游艇制造企业负责人李鹭说。方兴未艾的海南游艇产业,成为依法治省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个有力注脚。

  抓执行规范执法

  转变作风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政府要法无规定不可为,同时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今年9月的工作会议上,将落实依法行政作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

  省政务中心主任王静表示,在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61%、省级审批平均提速71%的基础上,下一步改革重点将走向“深水区”,重在实现审批的标准化、程序化和政务服务的规范化,这就离不开依法行政的保障。

  事实上,依法改革始终是我省行政审批改革中的工作重点。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我省就通过特区立法权,停止实施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使改革于法有据。随后,我省又出台了《海南省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实施意见》等规章,强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后续监管工作,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

  “我省已编辑出版《海南省行政执法机关、机构执法依据汇编》,厘出行政机关的全部‘权力清单’。”王雪林表示,此举既为政府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又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提供了依据,让行政部门不能也不敢乱审批乱行政,真正推动工作作风和政府职能的转变。

  一系列配套制度加紧实施,政府行政在法律指导下得以更好的执行,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展露雏形: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加紧实施,每年由联合考核组对市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进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今年起已扩大到有关厅局,检查考核法律制度落实情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举报投诉查处情况,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督查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效率、执法责任制的推行等工作,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强化,从省直部门到乡镇行政执法人员2万多人接受法律培训,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准入关”,做到行政执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行政执法专项调研相继开展,先后处理了三亚市户外广告违法拆除、定安河道违法采砂、海口地沟油制作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不当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得到规范,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细化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也在加紧实施。一套整合了执法主体和执法权,推进了综合执法,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体系正在逐步建立起来,从而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进一步提高海南依法行政水平。

  重监督明确责任

  促进和谐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赔偿多少钱不重要,重要的是行政复议决定书还了我的清白!”在拿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和国家赔偿时,澄迈农民林方光激动不已。因为填写数十亩土地《复耕证明》时的疏忽,老林被当地公安部门以伪造公文为由行政拘留10天。省地方公安处在行政复议中认为,拘留于法无据,应该撤销并给予赔偿。

  行政复议,让老林获得了“民告官”的胜利,也让一场有可能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的行政纠纷顺利解决。

  “依法行政,既要注重事前的立法、事中的执行,也要重视事后的监督。”省法制办行政复议处负责人表示,行政复议就是落实事后监督的一个有力抓手。近年来,我省有关部门共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00余宗,纠正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212宗,调解和解25宗,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公信力不断增强,推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促进了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事后监督,首先是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的责任,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为此,我省出台了《海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依法行政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仅去年就发现18个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137个,已全部责成相关市县进行整改处理。

  此外,我省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对省政府所签订的278件各类战略合作协议严把法律关,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活动提前介入,提供全面合理、合法可行的法律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和和制度廉洁性审查,对省政府及其有关厅局制发的1702件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意见,对一些重要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进行了重要修改,切实从制度上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对依法行政监督的加强,推动政府行政更加公开透明,也推动越来越多的公众增强法治意识,参与到对政府的监督中来。近年来,省政府通过公开征集社会意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每年确定10件为民所办的民生实事,实实在在让普通群众有序参与到了政府行政乃至决策的过程当中。

  “得益于此,我省公众的法治意识明显提高。哪个部门不依法行政,首先群众就不答应。”谈起依法行政给社会带来的变化,王雪林深有感触。越来越多像老林一样的普通群众,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正因如此,2012年中国社科院发布报告,海南省政府高居全国各省级政府透明度第一位。透明与法治,成为我省依法行政这枚硬币的两面,在公众参与的推动下相得益彰、相互促进,促使我省依法行政水平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海南日报海口10月19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