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将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气价 海南80%家庭不受影响
海口网3月22日消息 (海口晚报记者光明)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我省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按照国家要求做好阶梯气价工作。分析认为,我省80%的居民家庭将不会因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受到影响,不会增加生活支出。
一二三档气价比价1:1.2:1.5
《指导意见》对各档气量和气价的确定作了原则性规定。阶梯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各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档气价按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第二档气价按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第三档气价要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能够抑制过度消费。原则上,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安排。《指导意见》只提出了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的总体框架,由各省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市县将召开阶梯气价听证会
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对不同家庭的影响有所不同。由于第一档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因此,我省80%的居民家庭不会因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受到影响,不会增加生活支出。其余15%的家庭在第一档用气范围内的气量部分,支出不会增加,超出第一档的气量部分,支出才会有所增加,但由于一、二档气价差距不大,对这些家庭的影响有限。剩余5%的家庭由于用气量大,支出会相对多一些,也体现了公平的原则。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结合实际,按照国家要求做好阶梯气价工作。一是合理确定各档气量。确保80%的用户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各档气量。二是合理确定计价周期。三是严格履行听证程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再由省统一审批。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居民阶梯气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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