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贯彻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02.11.2015  12:59

  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为推进办法的贯彻实施,最大限度方便食品生产企业,省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积极做好新旧《办法》的衔接工作,确保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一是启动《办法》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相应许可工作下发通知,强调“一企一证”原则,明确食品生产许可各时段的工作期限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二是提高《办法》贯彻实施能力。各市县局组织食品生产监管相关人员认真研读《办法》,深入理解掌握新的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内容和执行要求,确保正确执行《办法》。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国家总局培训班,提高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多种信息渠道,加强与市县局食品生产监管相关人员的沟通,做到重点问题及时回答,难点问题及时请示,确保新《办法》准确实施、审批工作正常进行。 

  四是加大《办法》宣传力度。要求各市县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座谈会、培训、电视广播等多方式,提高食品生产企业及群众对新《办法》的认识,确保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过渡期工作顺利进行。 

  五是强调许可相关人员严守廉洁许可“四不得”。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得接受企业馈赠和参加企业安排的娱乐活动;不得对被核查企业提供有偿的咨询、服务或在被核查企业中兼职;不得擅自多或少抽取检验样品和违章处理检验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