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就被村民阻挠 临高开发商买土地11年难开发

17.06.2015  19:26

  原标题:购买土地11年开发时受阻

  村组长:政府给开发商颁发土地使用证是违法的;

  临高警方:若村民再阻挠施工将采取强制措施

  临高县新盈镇是有名的渔业大镇,全镇约有2000艘大小的渔船,这些渔船每次出海捕捞时,要先在港口加水加冰及燃油等。正是看到这个商机,新盈镇新兴居委会正村村民林某荣与他人合资,购买了位于正村的临高县水产供销公司旧加工厂房及仓库的地块,准备建一个小型冰厂。

  可是,令他及合伙人没有想到的是,从2004年7月1日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他们一进场施工,就受到正村个别村民的阻挠,期间还打伤过施工人员,毁坏财物,至今11年了仍无法开发,为此损失数十万元。

     开发商:11年未能开发, 损失数十万元

  据了解,临高县水产供销公司(下称水产公司)是该县国有企业,于1950年代初成立。1954年,临高县政府将位于正村的一块国有土地划拨给水产公司,修建加工厂、仓库及职工宿舍区。1993年,因承包调楼镇群道和抱社村委会盐场用于养殖一事,水产公司惹上官司,被法院判决赔偿给群道和抱社村委会29万多元。而水产公司拿不出这笔赔偿款,临高法院分别于1998年、2000年查封水产公司加工厂的地块,面积共2572平方米。

  林某荣说,由于水产公司加工厂这块地刚好位于新盈港旁,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因此很多人都想买。但当时正村村民认为这是村里的祖宗地,外地人不敢买。2003年8月,他跟别人合伙从债权人处购买了该土地及房产,并于2004年7月1日拿到临高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了土地的合法使用权。

  据林某荣及合伙人介绍,他们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便进场施工,但多次遭到正村个别村民阻挠。如2007年8月18日和20日,村民谢某平、谢某杨等人两次手拿凶器闯进工地,新盈边防派出所干警及时赶到予以制止,还收缴了部分凶器。更为严重的是,2013年3月,村民黄不尾(女,后任正村村民小组组长)等多名妇女闯入工地,将他们正在建的房子拆除,造成经济损失3万多元。

  林某荣说,11年来,由于个别村民阻挠施工、毁坏财物,导致工地建设停滞不前,共造成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

  而令林某荣及合伙人费解的是,黄不尾等人非法阻挠施工、破坏财物,当地警方却没有抓人,也没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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