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三亚小微企业可申请返还工会经费(筹备金)

15.03.2021  20:44

  近日,记者从三亚市总工会了解到,根据《海南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结合三亚市实际,市总工会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符合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到市总工会组织基层工作部。

  据了解,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实施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实施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请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符合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二是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设工会账户,并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三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亏损且未裁员。

  据介绍,符合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一是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二是成立工会批复文件;三是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证明;四是工会开户许可证;五是一年内员工缴纳社保证明;(企业1-12月缴纳的社保申报表);六是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七是企业年度工资发放表;(企业1-12月工资发放明细表);八是海南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请表。材料(一)至(四)盖工会公章,(五)至(八)盖企业公章。

  三亚市总工会对此提出要求,一是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小微企业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指导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组织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向市总工会申请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二是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认定;对难以判定的,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确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进行认定,或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作为认定依据。三是符合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上述材料到市总工会组织基层工作部,逾期不再受理;市总工会组织基层工作部负责对企业工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送市总财务资产部审核,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由市总工会财务部门进行返还。各企业工会要严格按照《海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使用工会经费。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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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才生态区总工会88953116

  市总组织基层工作部88869239

  市总财务资产部88869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