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差错判决书切莫再姑息

13.04.2016  19:28

  “不知道是校对不认真,还是笔误,出现这些不该出现的错误。”近日,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刘先生接到了一份判决书,一看之下,人名、金额、住址等文字表述错误多达10多处。对此,秀英区法院表示,已对承办法官进行教育,将发出《补正裁定》。

  转让款“4500万元”打成“45000万元”,到底是“造富”的节奏呢还是要“挖坑”?诉讼当事人“刘某桢”也打成了“刘某帧”,就不怕惹火烧身被刘某帧告侵权吗?至于“共管账户”打成“工管账户”、“公关账户”等低级错误就出现了N处!

  一份判决书出现10多处错误,既是水平问题,更是态度和责任心问题。苛求法官百分百不出差错也不现实,但即使是小学生写篇作文,错别字如此扎堆,恐怕也少不了老师一番狠狠的“×××”吧!何况这是一纸代表公平正义与法度权威的法律公文!毕竟,判决结果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毕竟,一纸判决事关法律的威仪和执法的严肃。人们怎能不问,判决书说好的审核、校对流程呢?即使不认定当事法官、书记员存在职业素养问题,也至少表明其太没责任心。

  法官不仅是职务和荣誉,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不仅需要资历和经验,也需要过硬的法律专业水平和审判能力。好多年前海南某基层法院也曾发生过判决书差错百出的现象,当时给出的解释是当事法官年纪大了,电脑操作不熟练。可那么多年之后,再犯老毛病又为啥呢?当事法院还有多少类似的法律文书潜伏在档案里不为人知?假如仅仅批评教育了之,假如不举一反三而依旧如此儿戏,法院和法官的权威又往哪搁?(作者 范子军)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