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琐事一天内两度殴打妻子,白沙警方:行拘!

08.07.2022  15:11

  近日,白沙县公安局牙派出所查处一起家暴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某执行行政拘留4日处罚。

  6月28日中午,家住白沙县牙叉镇牙利老村的符某因家庭琐事对其妻子符某鲜进行了殴打,事后符某鲜向桥南派出所报案,随即民警到场处置。因双方系夫妻关系,加上情节轻微,民警尊重两名当事人意愿进行了现场调解,并制作了调解协议书。

  当天22时许,符某在县牙叉镇卫生路大榕树饭店与符某鲜一起吃夜宵时,两人发生争执,符某争执不下便再次对符某鲜进行了殴打,殴打行为直接导致符某鲜头部、手部、背部出现不同程度受伤。事发后,符某鲜向牙叉派出所报警,值班民警立即将符某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询问,符某对其殴打符某鲜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白沙县公安局给予符某行政拘留4日处罚。

  警方正告:《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制止家暴,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