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家央企审计情况公布:不同程度存在违规问题
中新网6月28日电审计署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中专门列明了14家中央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情况,涉及粮食、电力、运输、军工、机械等领域。审计结果显示一些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中不同程度存在违规问题。
14户中央企业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等。
就14户中央企业审计结果,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总体上看,大部分中央企业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尤其是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局面,能够提振信心,把稳增长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加强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资产和经营规模快速扩大,保值增值能力和上缴利税保持增长,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和控制力逐步提高。
不过,审计也发现,一些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中不同程度存在违规问题,有的内控制度不完善,内部管理比较薄弱;有的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有偏差,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有的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现巨额亏损,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潜力;还有的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损失浪费、严重违反廉洁从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根据审计公告,2009年至2013年,中核集团下属财务公司以办公用品、招待费等名义购买消费卡及礼品914.11万元。截至2014年6月底,用于送礼等支出611.8万元,尚余302.31万元。
2010年和2013年,中电投集团下属中电新能源未经国资委审核和集团审批,授予企业部分高管人员股票期权,合计22 350万股。截至审计时,上述股票期权尚未行权。
截至2013年底,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下属青岛远洋仍有17名领导干部未按国资委有关规定清退所持职工持股企业4.37万股股权,对应所有者权益49.56万元,累计违规取得分红22.12万元。
2013年,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下属国航股份和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审核把关不严,使用从外部取得的虚假发票入账,涉及金额9073.88万元。
2006年至2013年,兵器集团本部及3家下属单位,未将已投入使用的房产等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提前确认收入、虚构交易虚增收入等问题,造成收入多计2.13亿元、少计1.01亿元,成本费用多计2.45亿元、少计1.44亿元,由此导致8 年间多计利润0.11亿元(2013年多计利润0.33亿元)。
南方电网内部管理方面中标问题突出。2011年7月,在下属溪洛渡右岸电站送电广东双回±5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招标中,评标委员会认定39家投标企业中有34家串标,中断了本次评标。2011年8月,南方电网公司未按内部规定对34家串标企业限制其12个月内参与投标,仅发出警告及扣分处罚,并组织了第二次招标,中标企业20家,中标金额21.10亿元。经核实,上述34家串标企业均参与了第二次招标,其中17家中标,中标合同金额17.20亿元。
2006年至2013年,中粮集团下属中粮置地、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在未经资产评估或未取得资产评估结果的情况下,先后实施了土地收购等5个项目,涉及金额7.67亿元,其中2013年4.30亿元。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此次审计发现多起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这些问题线索中,有些是集团公司高管及二级单位“一把手”直接参与策划实施的,主要发生在公司股权矿权并购、大宗物资及服务采购、工程建设等业务领域;主要采取以关联交易等方式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贪污受贿、弄虚作假和高买低卖等手法。对查出的这些问题线索,审计署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一是企业应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各项产业政策;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强化对下属企业的管控,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规范各项经营行为,控制成本和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金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