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大举措解决“审批难”
据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 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批准,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立春之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这份2600多字的通知,继简政放权、解决“审批多”的问题后,针对“审批难”的问题提出了10条举措,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
通知共提出了十条可操作、有共识、部门 努力 能够做到、预计社会反响好的关键举措:
——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将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申请量大的要安排专门场所,积极推行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创造条件推进网上审批。
——推行受理单制度。各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要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 内容 。
——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明确办理时限,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依法可延长审批时限的,要按程序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对政府鼓励的事项建立“绿色通道”等。
——编制服务指南。各有关部门要对承担的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附示范文本以及常见错误示例等内容。
——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审查人员要遵守行政审批规定,严格按细则办事,不得擅自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
——探索改进跨部门审批等工作。对于多部门共同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探索构建国务院部门网上统一监控和查询平台、实行行政审批绩效管理、优化内部审批流程等。
——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实行“阳光审批”。
——依法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告知义务,通过设立咨询台、在线应询、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及时提供全程咨询服务,确保申请人知情权。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层级监督责任,重点检查申请人知情权落实情况、审批时限执行情况、违规操作及不当行为情况等。
——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的经办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这位负责人介绍,行政审批难问题是长期形成的,解决起来绝非一日之功,同时规范审批行为又涉及方方面面,也比较复杂,需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印发这个通知是第一步,今后将不断推出“升级版”,把这项工作一直抓下去。